上國道後座沒繫安全帶「1500元罰單誰付」?兩派吵翻:駕駛逃不掉

▲有民眾表示中秋節連假十,男友開車載著她和朋友一起到宜蘭玩,途中卻因後座友人未繫安全帶,慘遭警方開罰1500元。(圖/NOWnews資料圖片)
記者潘毅/綜合報導-2025-10-07 16:04:13
中秋節連假才剛結束,就有民眾收到罰單!有民眾表示假期男友開車,載著她和朋友一起到宜蘭玩,途中卻因後座友人未繫安全帶,慘遭警方開罰1500元,讓她困惑「這罰單到底要誰付?」貼文曝光後引發兩派論戰,更有過來人直言:「駕駛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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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在論壇PTT上發文求助「罰單怎麼分」,提到中秋連假時,自己與男友及兩名好友一起去宜蘭玩,由男友負責開車,她坐在副駕,兩位好友則是坐在後座。

▲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圖/翻攝公路局中區養護分局臉書)


沒想到好友因為未繫安全帶,被警方攔查後當場開單罰1500元,「請問大家會怎麼算這個罰款?是1500元車上四個人平分?還是跟這兩個未繫安全帶的朋友收錢?」

貼文曝光後,立刻引發大批網友關注,一派認為「後座繫安全帶還要別人提醒哦」、「叫他們自己付,然後絕交」、「當然是朋友全出,用1500看清人品很划算的」、「我是後座我會自己繳」。

但也有另一部分人認為,「上車時應該提醒一下的」、「因為罰單事是罰駕駛,真的要提醒,不要考驗人性」、「這是駕駛的責任,所以我載人都會要求繫安全帶」、「駕駛有提醒義務,因為駕駛一定有駕照而乘客未必,而且罰單是開立給車主」。

▲只有營業用車輛載提醒過乘客之後,警察才會把未繫安全帶發單開給乘客本人。(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國道後座沒繫安全帶是罰誰?法規真相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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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或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才會處罰該乘客。

因此,回頭看這次案例,遭警方攔停的當事人罰單,並非營業用車輛,因此1500元罰單只會開給車主,如果友人耍賴的話,只有車主逃不過責任,從這次案例也可以看出,車主在載親友時,記得要提醒對方繫上安全帶,否則收到罰單吃虧的絕對是自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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