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還是罰太輕?嘉義一名40歲翁姓水電工屢次酒駕照上路,短短10年內竟撞死了4名無辜受害人。去(2024)年他在工地飲用保力達藥酒後,再度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返家,行經嘉36鄉道時撞倒一名陳姓婦人,導致對方送醫3日後不治。翁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1毫克,雖與家屬達成75萬元調解,但因屬酒駕累犯,嘉義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重判7年10月。翁不服上訴,今(9)日上午宣判駁回,全案定讞。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警調查,翁男酒駕紀錄長達10年,2014年、2018年及2021年都曾因公共危險罪遭判刑,分別服刑2月、4月及6月,仍不知悔改。去年8月15日中午,他在嘉義縣新港鄉工地飲用保力達藥酒,當晚仍心存僥倖騎電動車上路,行經嘉36鄉道時,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行走於車道內的陳姓婦人,導致她頭部重創、搶救3天後仍不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院指出,翁男明知酒精會影響判斷與反應能力,卻屢次違法上路,蔑視法令與人命。且本案距前次酒駕未逾10年,屬累犯,加上肇事主因在於他未注意前方,罪責重大。雖翁男自首並與家屬和解、全數賠償,但仍難掩再犯惡性。法官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7年10月徒刑,全案定讞。
輿論再度質疑:「酒駕撞死人判7年,真的夠重嗎?」翁男10年間屢犯、四度奪命,讓社會痛批「罰不怕才是最大悲劇」,呼籲政府應正視酒駕防治與刑責問題,莫讓悲劇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