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馬來西亞籍男子潘尼爾(Pannir Selvam Pranthaman)9日在新加坡樟宜監獄被執行絞刑,成為今年第12名遭處決的死刑犯,也是兩週內第二起毒品相關死刑案例。儘管國際社會與人權團體多次呼籲廢除死刑,新加坡仍堅持以嚴刑作為打擊毒品犯罪的核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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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尼爾於2014年因持有52公克海洛因被捕,2017年依新加坡《濫用藥物法》判處死刑。該法規定,凡持有超過15公克海洛因或500公克大麻者,依法必須判死刑。潘尼爾原定今年2月執行,但因法律程序未完而延後。9月27日,馬來西亞警方曾訊問他以釐清毒品來源,外界一度期盼案件能重新調查,不過馬來西亞內政部指出,他並未提供足夠新線索,最終仍難逃死刑命運。
新加坡反死刑倡議者韓綺詩(Kirsten Han)證實潘尼爾於9日上午被絞刑,家屬隨後前往監獄領取遺物。他的最後上訴及總統特赦申請皆遭駁回。就在兩週前,另一名馬來西亞籍死刑犯達奇納穆提(Datchinamurthy Kataiah)也於9月25日被執行死刑,使今年馬來西亞籍死刑犯人數增至4人,總數超越去年的9人紀錄。
國際特赦組織批評,新加坡以「防制毒品」為名持續處決無辜運毒者,毫無正當性。該組織指出,沒有任何研究證據顯示死刑具有獨特嚇阻效果,也無法降低毒品流通與使用率。多項國際報告也指出,新加坡將毒品罪納入死刑適用範圍,已違反國際人權標準中「僅限於最嚴重罪行」的原則。
新加坡政府強調,死刑是維護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的重要手段。新加坡外交部在聲明中指出,該國禁毒政策行之有效,並獲得大多數國民支持。根據內政部調查,約有八成以上民眾認為死刑對毒品犯罪具嚇阻作用。不過,學界對此調查提出質疑,指出問卷設計偏頗,實際支持度恐被高估。
法律學者與人權律師則指出,新加坡制度對低階「運毒者」過於嚴苛。潘尼爾在法庭上被認定僅為運輸角色,且他堅稱不知袋中為毒品,但因檢方拒絕簽發「實質協助證書」,法院依法無法改判無期徒刑,只能維持死刑。批評者認為,這樣的制度等同將無力辯護的小人物推向絕境,而非真正打擊跨國毒品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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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尼爾出身平凡,家中六名子女排行第三,父親是牧師兼貨車司機,母親則是家庭主婦。他自小熱愛音樂,曾在教會樂團彈奏吉他。入獄後,他創作詩歌與書信,記錄死囚的孤獨與求生意志,並以音樂表達懺悔與希望。家屬將他的歌曲交由馬來西亞歌手演唱,成為他留給世人的最後聲音。
目前,新加坡監獄中仍有超過40人等待執行死刑。國際人權團體呼籲,新加坡應重新檢視死刑制度,特別是毒品案件的強制性判決,並以公共衛生、教育與社會支援替代嚴刑威懾的舊思維,讓司法不再成為絕望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