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左鎮日前發生18歲蘇姓男子無照撞死人,甚至同行友人還拍攝「飆仔」影片,引起不少網友的不滿。如今,蘇男的照片被印成宣傳單,在市區公園、校園等地張貼,還標註「毒駕撞死人」等字眼,提到警方曾攔下卻沒扣車,才導致這結果。對此,警方回應,是否毒駕還在等尿液採證結果出來,針對放人指控,台南市新化警分局(9)日指出,處理員警記申誡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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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公園及停車場附近,被人發現,到處張貼傳單,上面是一名蘇姓男子的自拍,還寫下吃藥毒駕撞死人,二寮無照亂飆車等等字樣,相關單位已先派員清除,而傳單上寫的就是,4號在台南左鎮,發生的死亡車禍,當時18歲蘇姓男子無照駕駛,逆向超車失控,衝撞前方機車,造成騎士傷重不治,事發前還跟自行車發生擦撞,對此警方回應,是否毒駕還在等尿液採證結果出來。
海報張貼在市區的水萍塭公園、東區及仁德區的大學校園,距離出事地點有30多公里遠,蘇男全名被露出,海報印成A4紙張大小,寫著:「我吃藥毒駕撞死人,二寮無照亂飆車,撞腳踏車警察攔我也不扣車,後面還繼續亂飆撞死人,不ㄗ (知)悔改」。
台南清淨家園管理科專員表示,這已涉嫌污染地面,還有土地定著物,最高可罰到5000-6000元罰鍰。相關單位獲報,已趕緊先清理環境,將傳單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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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警分局表示,蘇男與腳踏車交通事故,處理員警當場責令禁止其駕駛及記載於交通事故談話筆錄,隨後趕著處理另件事故而離開現場。處理員警雖有依規定處理交通事故,卻疏未攜帶警用行動電腦等裝備,顯有瑕疵,予以申誡二次。
左鎭二寮交通事故發生當時,處理員警當場依規定實施酒測及採證,肇事車輛內未發現違禁品及毒駕跡象,事後家屬請求調查證據當日,警方即依程序採集蘇男尿液送檢,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