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10/11合法了!「通過品項、罰款規定、為何禁電子煙」一覽

▲10/11起,經衛福部審核通過的加熱菸在台灣合法了,完整通過品項、罰款規定,為何加熱菸可以,卻要禁電子煙等重點一次看。(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2025-10-11 00:11:00
加熱菸10月11日合法了!即日起經衛福部國健署審核通過的加熱菸菸彈與主機,可以在台灣開賣了。根據國健署9日公布的加熱菸審核通過清單,有兩家業者、共計14品項(菸彈/菸柱),合計通過的組合元件(吸食器)則多達64品項。加熱菸完整通過品項、罰款規定,加熱菸和電子煙差在哪?為何加熱菸通過審核可以合法,卻要禁電子煙?相關重點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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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審核加熱菸品牌/完整品項

國健署公布加熱菸審查情形,截至9月24日為止共收到7家業者申請。目前有「菲○○○」、「傑○○○」通過審查另外有4家業者距離審核通過只差最後一步。而該則訊息吸引近40萬次點閱。

根據國健署「菸品成分資料網」10月9日公布的「核定通過指定菸品(加熱菸)品項識別碼清單」公告,品牌名稱只露出公司中文名稱第一個字,其餘加熱菸品項、組合元件均以品項識別碼代之。細數「菲○○○」有8品項、56組合元件而「傑○○○」有6品項、8組合元件

➡️完整通過審核品項清單請點此

▲國健署公布加熱菸審查情形,截至9月24日為止共收到7家業者申請,審查情形一覽。(圖/國健署網站)


電子煙/未通過審核加熱菸罰則規定

雖然上述加熱菸品項通過審核,可以在台灣合法上市。不過,國健署也強調,根據《菸害防制法》明確規定,「電子煙等各式類菸品及未經核准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加熱菸產品為違法商品,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相關產品」,違反規定者將面臨2,000至5000萬元不等罰款。

▹ 使用者:處新臺幣 2,000 元至 1 萬元罰鍰。

▹ 販賣、展示者處新臺幣 20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

▹ 供應者:處新臺幣 1 萬元至  25 萬元罰鍰。  

廣告業者或傳播媒體刊載廣告者:處新臺幣 40 萬元至200 萬元罰鍰。

▹ 製造或輸入者:業者處新臺幣 1,000 萬元至 5,000 萬元罰鍰。非業者處新臺幣 5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 

▹ 在網路PO 文販賣、展示或廣告者:處新臺幣 20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  

從境外購物網站購買或攜帶入境者:最高可處新臺幣 500 萬元罰鍰。

▲攜帶電子煙、未通過審核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0萬元。(圖/衛福部提供)


加熱菸和電子煙有何不同?

臺中榮總家庭醫學科主任朱為民醫師表示,「 加熱菸(heated tobacco products)」的原理則是用較低溫使尼古丁揮發釋出。傳統香菸需要攝氏900多度以上,才能釋放含有尼古丁的煙霧,加熱菸則需要約攝氏300-500度,透過揮發和熱裂解使尼古丁釋出

「電子煙(electronic cigarettes,e-cigarettes)」則是透過電子加熱液體,使其成為含有尼古丁、香料及其他化學物質的霧氣。兩者最大區別在於其加熱的物質。不過各種研究都指出,無論是電子煙還是加熱菸,都具有成癮性且會危害健康

▲加熱煙和電子煙最大區別在於其加熱的物質,但都具有成癮性及健康危害。(圖/NOWNEWS資料照)


為什麼禁止電子煙,但加熱菸審核後卻能上市?

加熱菸10月11日能合法,源自於2023年3月修正後的《菸害防制法》,對新型態菸草產品採取不同處理方式,也就是「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改採管制」,加熱菸必須通過國健署的「健康風險評估」,才可合法製造、輸入或販售。

國健署說明,這波通過的加熱菸產品是依照制度規範,由毒理學、臨床藥理、成癮與公共衛生等專家逐案審查業者資料後「有條件通過」,而不是全面開放。衛福部長石崇良9日受訪時也表示,《菸害防制法》先前修正時,只罰到使用電子煙,但沒有處罰持有電子煙,將會盡速修法。

▲石崇良表示,未來將再修《菸害防制法》,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處罰。(示意圖/取自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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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健署臺中榮總家庭醫學科主任朱為民醫師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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