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於昨(17)日才開賣就出包。衛福部國健署聯合地方衛生單位到販售地點稽查。過程中卻發現某業者8品項菸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需全面下架。國健署長沈靜芬說,對於超商鋪貨、已售出的數量,業者表示暫時無法估計。但今(18)日已正式函文通知通路及菸商,即起不能出現,若持續稽查還有看到不合法的產品,就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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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上架即下架,原因來自某業者8品項菸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因不符規定,需全面下架。但對於數量的部分,沈靜芬今受訪時說,較難預估,因為無法確實掌握業者此次進關數量。
超商的販售、鋪貨數量,沈靜芬提到,尚與超商業者進行了解,不過,目前已知的是,超商暫時還無法估出確切的數量,也表達他們的困難之處。
沈靜芬強調,為了維護民眾知的權益,已再次提醒超商業者,應依照《菸害防制法》相關標示規範,若有不合法就需盡快處理。她說明,已經在今日中午之前正式函文通知通路及菸商,也會再向業者追蹤進度。
▲衛福部長石崇良聯合北市衛生局率隊突擊稽查連鎖超商販售加熱菸情況。(圖/記者張乃文攝)
後續在各縣市的部分會持續稽查,沈靜芬說,即起產品都不可以出現,若查到不合法產品,就會開罰。
至於是否回收已售出的加熱菸產品,沈靜芬提到,目前還在評估,因為從消費者手上要回收產品相對困難,也有執行上的問題,因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上午已經指示,針對目前已經在市面流通的5款加熱菸產品,會檢測相關尼古丁含量。
沈靜芬說明,確認尼古丁含量是在標準範圍內,不會對國人健康造成疑慮,且只是標示問題,就會依照違反標示規定部分裁處。
沈靜芬指出,目前的話不會到撤照,但必須改善後、經過評估,才能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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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0條,如菸品未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依同法第29條規定,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屆期未回收或退運者,按次處罰,違規之菸品沒入並銷毀之。販賣菸品場所,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