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矯正違規行為、違規駕駛的安全意識,交通部宣布,明(2026)年3月起,若駕駛人有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行為這3項違規行為,1年達3次以上,就必須強制接受矯正防制班3小時,今(21)日也詳列出這3大項違規的11種違規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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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宣布,明年3月將對特定違規累犯,施以3小時矯正防制班,並針對不同駕駛人訂出不同次數上限,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
3大項違規分別為
一、闖紅燈: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
二、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
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三、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
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
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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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