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鬆口,願意與台北市府針對北士科T17、18地上權土地,進行合意解約,但現在最關鍵的,就是分手費要怎麼談,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根據試算,這筆分手費上限將達38.84億元,粗估近40億元,台北市政府地政局長王瑞雲今(23日)說明,依照現行合約可以退回預繳金額30億元,但新光人壽還有提出「已支付的相關成本」,具體的金額仍待雙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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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顏若芳今(23日)在議會質詢時關注,新光人壽要求取回與北市府合作案的補償金與已支付成本,但合約中其實已規範多種履約機制,包括履約保證金、已繳權利金及新建建物成本等。不過,由於新壽尚未動工,新建建物成本為零。
顏若芳指出,目前外界關心的是解約後金額如何計算,要求市府說明初步估算。對此,地政局局長王瑞雲回應,依合約若雙方合意解約,可按比例退回預繳金額約30億元。新壽雖提及有設計與規劃支出,但目前未具體提出明確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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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副市長李四川先前提到的,約5至8億元協商金額,顏若芳也質疑其依據。地政局局長王瑞雲說明,這筆金額的估算主要來自兩部分:一是輝達已繳金額,市府依照不動產保險業投資利率2.545%計算的應退利息;二是新壽投入的規劃費用,依建照工程造價約5%概估。
至於外界關心新壽是否另要求補償金,李四川透露,在新壽召開記者會前,該公司總經理曾致電表示,只希望市府歸還成本與繳納金額,雙方即可合意解約。不過他也強調,實際金額仍需雙方坐下來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