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心戰大隊第二中隊分隊長林姓女少校,當過「莒光園地」主播、有「
莒光甜心」的稱號,2019年年底她與同單位的謝姓少校輔導長跨年出遊,在南投清境一家民宿發生親密行為時,遭到謝姓輔導長的「妻子」抓姦,因此軍方記大過。林姓女少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想撤銷懲處,主張
謝姓輔導長2019年10月已離婚,雖然11月去登記再婚,卻被民事法庭認證為假結婚,謝姓輔導長在清境過夜時已非人夫,她與單身男子交往就沒有「不當情感關係」,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仍判林姓女少校敗訴,原因可用陳時中一句名言總結:「為什麼不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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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女少校與謝姓輔導長的感情糾葛,在2020年曾鬧得很大,輔導長的妻子不滿女少校搶老公,憤而向軍方及媒體投訴。
軍方內部調查,林姓女少校在2019年11月23日到26日的深夜,都去謝姓輔導長的
營區寢室共宿過夜,嚴重違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暨營區內部管理規範,
記大過2次;林姓女少校2019年12月30日與謝姓輔導長
相約出遊南投清境並同住一房,則是「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於營外違反不當情感關係」,
記大過1次;林姓女少校收到懲罰令後,在2020年3月27日到5月10日期間,
仍與謝姓輔導長有親密對話、接吻、擁抱,被認定為「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的累犯,再
記2次大過。
林姓女少校總共累積5次大過,她提起行政訴訟想為自己平反,營區共宿記2大過的部分遭法院駁回,東窗事發後仍與謝姓輔導長親密互動記2大過的部分,法院判決軍方應撤銷原處分,關鍵就是
謝姓輔導長2019年10月7日已經與太太兩願離婚,11月4日辦理結婚登記,還找來兩位證人同時在結婚證書及離婚協議書上面簽名,只是為了小孩監護權以及扶養費用該怎麼處理,打算藉由再婚、離婚的程序,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既然謝姓輔導長與「前妻」根本沒有再當夫妻的念頭,去登記結婚就是無效的。
新北地方法院已在2022年7月判決謝姓輔導長的再婚無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都參考「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的民事判決,認定軍方開鍘依據的事實有誤,質疑
軍方開會評議時,如果已知謝姓輔導長恢復單身,不一定會對林姓女少校記2大過,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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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女少校對於清境過夜事件記1次大過,也用「謝姓輔導長假婚」的理由,提告請求撤罰,卻踢到鐵板,北高行調查,
她在謝姓輔導長2019年11月4日登記再婚前,早已看過離婚協議書,也知道男方只是假結婚,才放心一起去南投清境跨年,但林姓女少校在2020年1月16日接受懲處評議會約談時,只說她知道謝姓輔導長「已婚」,完全不提假結婚的訊息,也沒有請求評議委員調查,這個責任她必須自己扛,因此駁回撤銷1大過的訴求。
清境過夜懲處案尚未判決確定,林姓女少校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