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為遲到被公司開除時有所聞,但因為早到被開除可能就比較少見了。西班牙就發生這樣一起特殊的勞資糾紛,一位在物流公司上班的22歲女子,因為習慣性提早半小時到45分鐘上班,遭到公司解僱。女子不服告上勞動法院,結果法院支持公司決定,裁定解僱合理,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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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媒報導,該女子合約中的規定上班時間為早上7點半,但女子經常在6點45分至7點就到達公司。公司記錄了女子至少有19次早到的情況,且這是在主管已經口頭通知並書面警告,希望女子不要提早到公司後,女子依然繼續早到。
物流公司的主管表示,女子在7點半前到達公司並無法提前進行任何工作,反而「擾亂團隊工作安排」。在法庭上,公司強調女子沒有認真看待主管的通知與警告,完全無意改變自己的行為。公司主張根據西班牙勞動法律,員工不服從、屢次不遵守指示、違抗命令已經構成無償解僱的理由。
法官也認同公司觀點,認為女子持續拒絕遵從主管的指示,造成彼此之間信任關係的破裂,且提前上班對工作並無必要的情況下,公司解僱是正當的。
社群網路引發熱議 女子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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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在西班牙社群網路上掀起熱烈討論,一名網友表示「第一次聽到有人因為太早到而丟掉工作。在我們公司,老闆大概會替早到的人立雕像表揚」,另一位網友則表示「你遲到他們生氣,你早到他們也生氣」。也有網友疑惑,「為何堅持要早到啊」、「早到半小時是時間太多嗎」。
女子仍可再向更高一級的勞動法院提出上訴,但她尚未宣布是否有意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