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過去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期涉嫌詐領助理費12萬3128元,一審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個月,高虹安與北檢都上訴,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大逆轉,高虹安的貪污罪撤銷,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而同樣因詐領助理費的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則遭判3年10個月,稍早他則發文恭喜市長高虹安,並坦然表示「阿童關就關了,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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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高虹安貪污案,發生在2022年12月25日就職新竹市長前,她在立法院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2年10個月期間,涉嫌與幕僚共謀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台北地檢署起訴的犯罪金額是46萬30元,台北地院認定的不法所得是12萬3128元,高虹安個人部分是11萬6514元,一審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個月,今上午二審宣判大逆轉,高虹安的貪污罪撤銷,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
對此,內政部表示,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將於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高虹安則表示,會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
值得一提的是,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在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5萬多元,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外,涉及偽造文書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二審改判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童仲彥在2022年3月入監服刑、2023年10月獲准假釋。
不過,高虹安與童仲彥同樣涉及助理費案,但判決結果不同:高虹安二審貪污罪遭撤銷,至於童仲彥則須入監服刑。對此,童仲彥在臉書發文表示「好友們不要再line我,恭喜好市長高虹安」,並強調「阿童關就關了,沒事!」,語氣坦然面對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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