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劃法》修正案,以強烈措辭說明立場,若立院認為行政院無法推動政務,可以依法行使權力,提出不信任案,願意承擔政治後果,憲政史上極為罕見的「倒閣」機制,再度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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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倒閣?啟動條件門檻高
倒閣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賦予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手段,正式名稱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目的:立法院藉此機制,表達對現任行政院長及其內閣團隊不信任,要求內閣下台。
啟動條件:必須由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
通過門檻: 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也就是過半數同意,才能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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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閣一旦成功,會發生什麼事?
如果立法院成功通過不信任案,並非行政院長下台就結束,而是會開啟兩種不同的憲政路徑。
第一種 內閣總辭(溫和)
行政院長可以主動請辭,內閣總辭,總統將重新任命新的行政院長,並籌組新內閣,立委席次不變,繼續運作,這是政治衝突相對和平的做法。
第二種 提請總統解散國會(激烈)
行政院長在不信任案通過後的十天內,可以提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一旦總統同意並發布解散令,將導致立委即刻解職,現任113席立委將失去職位;國會全面改選,必須在60天內重新舉行立法委員選舉,政局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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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憲政史上三次倒閣嘗試皆失敗
自憲法增修條文施行以來,台灣憲政史上從未有過不信任案成功通過的紀錄,立法院曾出現過三次實際表決的嘗試,最終皆以失敗告終。
第一次(1999年):蕭萬長內閣時期(李登輝總統)由民進黨與新黨提出。
第二次(2012年):陳冲內閣時期(馬英九總統)由民進黨與台聯黨提出。
第三次(2013年):江宜樺內閣時期(馬英九總統)由民進黨與台聯黨提出。
台灣極少發生倒閣且未曾成功過,關鍵在於政治風險極高,對發動倒閣的立委而言,等同於拿自己的政治生涯當賭注。因此,朝野在政治對立時,通常會選擇釋憲、覆議或協商等手段,避免走上這條充滿不確定性的路線。卓榮泰主動拋出不信任案的選項,雖然是制度上的選擇,也將壓力拋回給立法院,當前行政與立法嚴重對峙,倒閣是否會從未成功,走到真正啟動解散國會,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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