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吳崑玉/不副署的憲政僵局如何解?

▲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劃法》修法。(圖/記者葉政勳攝,2025.12.15)
文/吳崑玉-2025-12-17 08:34:37
卓院長宣佈不副署立院通過的財劃法後,行政院與立法院就像羊角互頂架住卡死,僵在跨越懸崖獨木橋上的黑羊白羊,誰也無法前進一步,誰也看不見後退的路,先退者大機率會摔死。但站在咱們這種死老百姓的角度,這樣僵下去,倒楣的是我們,僵持不動的戲碼又很難看,連打巴掌、捏橘子的八點檔爛戲更催人入睡。現在台灣選民就是索羅門王,不是盲目挺誰,加大力道把對方擠下橋去,而是得想出個簡單方法來解決僵局,至少讓國家機器得以運轉,雖然很困難,也沒有標準答案,但還是得摸著石頭過河,試著尋找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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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雙方都無法前進一步?因為雙方都沒有戳死對方的致命武器。咱們這個現行憲法修得太平衡也太平和了,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立法院有權無料,既無執行能力,也沒有關押他人的權責。整個制度是以「喬」為核心來設計的,完全沒料到惡人可以將對抗惡搞玩到什麼程度?講白了,這是部承平時期擬出的法律,從沒經歷過惡鬥與內戰的考驗,擬出憲法增修條文的專家學者們,缺乏江湖經驗,不懂得地痞流氓的玩法。於是,雙方殺聲震天,結果依然八風吹不動,雙方都有無限體力與耐力,羊角互頂到幾乎變成連體嬰了,還是沒法逼退對方半步。

舉個例來說,翁大上人更改議程,說要追究行政院長違憲的法律責任,這就好笑了。首先,行政院長副署權本就寫在憲法裡,只不過原本是設計用於對抗總統,現在用來對抗立院,是種「你不仁,我就不義」的玩法,並未濫權違憲。其次,就算有人違憲,請問,「違憲有罰則嗎?」這是王金平的名言。沒有罰責,就算你罵翻了他祖宗十八代,請問要追究他什麼法律責任?偽造文書的罪責都比他重。翁大上人的法律見解,足以在靈界擔任大法官,但落回凡塵,實在令人哭笑不得。

行政院長也一樣,根本沒有對抗立法院的工具,總統也沒有。在內閣制國家,國會可以提不信任案倒閣罷免首相,小泉首相也可以因政策扞格解散國會重選。在總統制國家,國會不爽總統,可以凍結預算,讓全國政府單位停擺,公務員全都領不到薪水。但咱們預算法規定,今年總預算不過,就照去年預算執行,行政立法全都沒有武器餓死對方。咱們的行政院長號稱「閣揆」,其實是個被鐵桶包起來的囚犯,立法院不發動倒閣,他就可以萬年不變的蹲在那兒,但面對惡法惡搞,他也沒啥武器還手,預算卡不到,軍隊調不動。發動群眾上街頭,喊喊而已,你敢發動政變嗎?紅衫軍100萬人圍城,依然不敢衝進總統府,馬英九當時還透過李新的電話,跟施明德曉以大義,說台灣六、七十年沒有發生過政變,我們不能開此先例。請問,連倒閣都不敢發動的藍白政治人物,有此膽識與能耐,召集群眾發動政變嗎?若沒有,Who Bird You?

所以,憲政僵局既不可能升高對撞來撞出輸贏,也不太可能一直僵在這裡不動。賴總統不可能把他那套一年不進議會的成功經驗拉出來再玩一次,因為當年李全教有案在身,現在沒有立院要角有案在身。所以,只能靠第三方出手,解決憲政僵局。

第三方的第一選項自是憲法法庭,但立法院用憲訴法及大法官任命卡死了憲法法庭。理論上,藍綠白喬一下人選,你五我五二一添作五,憲法法庭就能運作了。實際上,藍白根本不想讓大法官會議能夠運作,因為他們自知通過的一堆法案都踩在違憲邊緣,甚至早已越界,他們要的是立法獨大,一個堂口就要威逼整個幫派就範。所以此路不通。

第二選項還是圍繞憲訴法展開。民間團體已開始運用自然人憑證展開線上連署,發動廢除憲訴法惡法公投,與否決選罷法修法的三項公投。既然可以公投憲訴法,那為什麼不能公投財劃法?或其他法律?或憲法修正案?行政部門可以大發自然人憑證,簡化公投所需時間與流程,成立並推廣更為民眾接受的網路參政平台,以直接民權制約立法院的間接民權。如能成功,以後,誰都不要亂嗆啥我有六成民意,凡事一條一條來問民意,一票一票表達民意。賴總統不是說要以更大的民主來解決民主紛爭嗎?那直接民權不就是更大的民主嗎?案子太多?大不了,以後每個月最後一個週六,就列為「國定公投日」,立法院、行政院、總統府,誰亂來就將法案暫停半年實施,交付公投,杜絕亂搞的機會。實驗如果能成功,還可以成立一個「網路國民大會」,成為國家的下議院。

第三個選項,是賴卓等黨政高層,走出辦公室,比照四大公投時的千場說明會與座談會,直接下鄉面對民眾,直接瞄準2026選舉。大罷免失利後,綠營的士氣就散了,同理,如果2026選得不好,藍營的氣也就散了。這場憲政僵局的最重要決戰點,就是2026年11月底,誰選到光屁股,誰就不得不退?!講白了,所有憲政僵局最終還是只能撐到大選決定日,倘若玉珍失金門,小傅丟花蓮,六都丟四都,立院再多席次也無力再戰,人人都得為保命奮戰。這個選項是種沒有辦法中的辦法,意味著憲政僵局還得硬挺一年。但主戰場僵了,就得開闢第二戰場,使敵首尾不相救,也讓支持者與群眾,看到解決僵局的希望。跟俄烏戰爭一樣,一旦打成不死不活不動如山的壕溝戰與消耗戰,士氣是會崩潰的,雙方都一樣。所以,跳出僵局的方法,是重新掌握行動自由,在游擊戰與運動戰中繞暈敵軍,重新掌握戰場主動權。

其實,在民主社會中,憲政僵局的最終裁決者仍是人民。民主政治講了半天的三權分立、五權憲法,根本仍是「社會契約論」。所有的政府官員、民意代表,都是一種領著民意合約,「代理」民意施政的專業經理人,當經理人失職濫權,所有權人,即公司股東與選民,自然有權力將其換掉,因為代理人違反了合約。選舉,就是一種簽約過程;公投,也是一種確認合約或解約過程。任何代理民意與股東權益的經理人,都必須向股東說明,並「說服」股東接受他的提案,否則便只能放棄或離職。當一般的憲政運作機制卡死,直接面向廣大股東(選民)說明,是在不拆解搞垮公司前提下,領導者必須做的工作。如果這事情做不好,面對重大危機時無法拆彈,這位董座也就該離開了,換個能搞定事情的人上來。

最後還是要回到索羅門王的故事。兩個女人為爭奪一個小孩,鬧到索羅門王那兒,兩人都說自己是親媽,吵到不可開交,說詞也無法驗證,於是索羅門王下令將小孩切成兩半,一人一半,真正的親媽馬上哭跪說不要切,我讓。結果小孩判給了讓步的這位,因為真愛小孩生命的才是親媽。現在藍綠白各方,腦袋裡想的都是贏,但誰願意在輸贏之外,努力尋求對國家機器繼續運轉最可行的解方,他才是真愛台灣的那一方。選民們雖然不是很懂各方在吵什麼?但可以惦量一下各方的態度與表現,痛罵違憲卻又不提倒閣,還是堅持財政體制堅決不副署的那個,才是真正希望讓政府順利運轉的人?

剩下的問題,是工具,憲法法庭、公投、選票,都是裁決的工具。


●作者:吳崑玉/專欄作家、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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