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白委就職1年內需放棄中國籍 內政部:沒有討論餘地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依據《國籍法》立委就職後一年內須提出放棄其他國籍證明,這沒有討論空間。(圖/記者陳威叡攝,2026.01.29)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2026-01-29 13:31:20
民眾黨中配李貞秀將於下周遞補不分區立委,而依照《國籍法》規定,立委須在就職一年內提出放棄中國籍證明,否則立法院將予以解職。對此內政部今(29)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依《國籍法》就是必須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國籍證明,「這沒有討論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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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將於下周遞補不分區立委,依照《國籍法》立委需在一年內提出放棄中國籍證明,否則立法院將予以解職。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說明,公職人員必須在一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這個沒有任何的解釋空間,所以她必須在這一年內完成這樣子的程序,也就是宣誓就職後必須完成這樣子的程序。那有一年的時間,那不管是哪一個國籍都是一樣。

媒體質疑這是否為「李貞秀條款」,就算沒有提出放棄中國籍證明,還是能夠擔任立委一年的時間?董建宏強調,內政部就是依法行政,依《國籍法》必須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這沒有討論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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