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放置之亂未解 公平會再籲業者不准聯合漲價

▲政府為了加強對營建廢土的管控,今年元旦推出管理新政策,卻引發全台營建業者強烈反彈,面對土方放置費用增加,部分工地選擇停擺。(圖/吳宗學提供2026.1.21)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2026-03-03 19:00:48
政府為了加強對營建廢土的管控,今年元旦推出管理新政策,卻引發全台營建業者強烈反彈,面對土方放置費用增加,部分工地選擇停擺。公平會今(3)日急呼籲,不得與其他業者合意調漲交易價格,否則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規範,最高可處 1億元罰鍰,並處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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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土署自元旦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要求土石方的清運車輛必須加裝 GPS,廢除紙本聯單的申報方式,對於土資場篩選加工後的土石方,到最終去處的流向都能加以掌握,延伸出土資場業者將成本轉嫁至營建業身上,導致部分工地被迫停擺。

國土署今日與公平會就業者恐有不當哄抬處理價格或疑有聯合壟斷之行為進行意見交換,公平會表示前已因應輿情反映,陸續訪查市況,初步掌握土石方市場動態,該會表示,倘國土署及各地方政府發現有業者藉機聯合調漲土石方處理價格之具體事證,可交由公平會立案進行調查。

公平會委員辛志中受訪時說明,目前並無接獲檢舉或是調查發現存在聯合行為,主要是提醒業者隨著新政策上路,業者不要趁機聯合漲價。

對於聯合行為定義,他說明,如果是隨著土方供需之間出現成本必須反映價格,這屬於正常市場機制。但若土方業者聚集在一起聯合決定調漲固定的土方處理費用且留下紀錄,這就涉及到聯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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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平法》規範,公平會對於違反本法有關聯合行為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2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若事業經公平交易法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屆期未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或停止後再為相同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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