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遭爆疑似內線交易,有意參選縣長的新竹縣副縣長陳見賢今(4)日再被《上報》爆料,其在縣議員與副縣長任內,長期用公款補助妻子陳玉貴擔任理事長的「新竹縣竹北市家和幸福發展協會」至少300萬元,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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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今披露,在2011至2018年間,該協會獲得新竹縣社會處310萬元補助,其中至少有2筆是陳見賢議員任內的指定建議款,恐已違法。對此,陳見賢辦公室回應,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0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該款項並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問題,一切經得起司法檢驗。
陳見賢辦公室並指出,對於自己在選舉階段所遭遇的諸多抹黑攻擊深感遺憾,將委請律師進行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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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報》內容,該補助款較具爭議的是,陳見賢時任議員身份,陳玉貴又具有協會理事長身份,除了沒有避嫌繼續申請縣府補助款之外,2018年陳見賢任職副議長,他更以議員的「指定建議款」,補助該協會2項活動,各獲核定2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光是「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宣導」活動,該協會就同時獲得10位議員的指定補助款,合計20萬元。
儘管陳見賢火速澄清,《上報》仍指出,根據監察院揭示,若是議員的關係人(例如配偶、子女等)向縣、市政府申請相關補助,或是用議員身份建議補助款用來補助該關係人,恐已經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將會由監察院裁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