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龍山寺!毀廟慣犯「存在敵意」 羈押近1年再判4年4月

▲龍山寺是我國國定古蹟,2025年3月遭一名毀廟慣犯以米酒瓶裝填汽油再引燃投擲的方式意圖縱火,雖然火勢未延燒,法院仍重判4年4月。(圖/翻攝龍山寺臉書、警方提供)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2026-03-05 17:27:25
龍山寺去年(2025)3月遭遇「汽油彈火攻」,一名多次毀損古蹟、寺廟的慣犯呂宗霖,挑凌晨時段引燃裝有汽油的米酒瓶並投進龍山寺內後逃逸,所幸火勢及時撲滅並未延燒。台北地檢署以公共危險及文資法2罪起訴,北院考量龍山寺是國定古蹟、重要文化資產,若火勢延燒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判刑4年4月。呂宗霖案發落網後收押至今將近1年,如今得面臨更長的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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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寺是台北地區信仰中心,也是我國重要宗教與文化資產,文化部在2018年將龍山寺指定為國定古蹟,範圍包含山門(牌樓)、廟埕、三川殿(包含東西向門廳)、中庭、正殿、後庭、後殿(包含東西向配殿)及東西向護龍(包含鐘鼓樓)。

2025年3月19日凌晨4點多,呂宗霖前往龍山寺的西園路側門外,引燃米酒瓶裡的汽油再扔向寺內後殿護龍,落地後起火燃燒,一名信徒目擊通報值班保全滅火,讓這次「火攻」僅造成地面局部燒黑,沒有延燒損害龍山寺建物主結構

呂宗霖不認罪,法院依據消防局火災鑑定報告,確認米酒瓶內殘留物含有汽油成分,而警方送驗瓶身上的指紋,也跟呂宗霖相符,又比對監視器拍到的嫌犯身影及呂宗霖在艋舺公園停車場的監視畫面,兩者都身穿正面有黃色系老虎圖案的黑色上衣、右手虎口有刺青,因此認定他使用米酒瓶內的汽油在龍山寺縱火。

北院合議庭指出,呂宗霖涉犯《刑法》的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罪以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毀損古蹟未遂罪,應從一重以縱火未遂罪論斷。

法官認為,一旦火勢延燒,必定造成龍山寺、往來民眾人身安全的嚴重危害,甚至波及鄰近建物人員,呂宗霖所為的潛在危害非輕,他沒跟龍山寺達成和解,之前犯下多次褻瀆祀典案,顯示他對宮廟存在敵意,判處4年4個月有期徒刑。

呂宗霖案發後羈押至今,多次聲請具保均遭駁回,法官認定他毀損古蹟、寺觀的地點遍布全台灣,懷疑他是否具有自我管控以避免再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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