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2025)在135萬人訂閱的YOUTUBE頻道「館長惡名昭彰」評論中共對台斬首的新聞時,嗆聲總統「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涉犯《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新北地檢署起訴近2個月後,新北地院於今日上午傳喚館長,預訂開庭時間只有3分鐘,審查庭法官上午總共排了52件案子,扣除12件宣判,仍有40件案子要審,館長的恐嚇案是第一件,法官會簡單了解被告是否認罪,若堅持清白,將另外分案由其他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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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去年10月5日晚間9點多開直播談論政治,主題是「周日國民黨選黨主席,兩岸辯論會開天窗,我早說了不是嗎?台灣政治我也搞了12年」,直播中提及「武統」、「精準打擊」等用語,還說出「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看到斬首打擊、精確斬首」。
館長的「斬首論」引發譁然,直播結束後10天,刑事警察局約談館長並移送新北檢,複訊後15萬元交保。檢方今年1月9日偵結,以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2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館長言論明確指向賴總統,刻意將新聞提到的「中共對台斬首行動」軍事術語轉化為具體威脅;國家元首時常前往人潮匯聚之處,即使受到高度維安保護,當有人公開揚言「斬首」總統時,就有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造成公眾恐慌的可能性,足使社會大眾對於公共安全及生命安全產生高度不安。
檢方批評館長明知自己是知名網紅、言論具有渲染力,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不會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館長引發爭議的言論共有10位民眾具狀檢舉,確實構成恐嚇公安。
館長得知檢方起訴後,再開直播解釋他只是評論時事及回應網友,並無恐嚇意圖,還要求賴清德親自出庭說明感到害怕,才能將他定罪,否則就是冤枉他,不過賴總統在1月10日曾公開回應「只有被告才需要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