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去年連署期間,國民黨台中黨部對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何欣純發起罷免,卻爆發偽造連署書事件,台中地方法院今(6)日將34名被告依《個資法》判刑,其中,藍營台中黨部總幹事伍康龍因2罪被判1年8月與3月徒刑,書記長陳劍鋒也因2罪被判處1年6月與3月徒刑,均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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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台中黨部人士原於一月份開庭時當庭認罪,並希望調解,檢方而後依《個資法》、偽造文書以及《選罷法》等,起訴共達34人,台中地院並於今日宣判34名被告涉犯《個資法》。
遭判有期徒刑的伍康龍、陳劍鋒表示不會上訴,但是不曉得檢方會不會上訴,他們將尊重司法。伍康龍、陳劍鋒之外,其餘被告均遭判3月至1年2月左右不等刑期,大多獲得緩刑與易科罰金,僅有黃復興黨部志工周岳平與買志勇未獲緩刑,各判9月與1年刑期。
台中的偽造連署事件中,伍康龍為總負責人,陳劍鋒則協助推動,為求迅速讓連署達標,伍康龍決定抄寫黨員名冊。依照中檢統計,藍營台中黨部總計有34人參與此案,包含各區黨部執行長、副執行長或是專員、秘書、黨工等人,送件、補件均有抄寫偽造名冊情事,每人偽造數量約在百件上下,總計達到42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