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日召開「兩會」,全國人大今(9日)審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兩高」報告,將「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列入工作成果,包括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案,稱「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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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今向全國人大發表工作報告,在「高水平安全」章節中,稱堅決捍衛國家安全,深化反顛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嚴懲台獨頑固份子。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依法懲治向境外走私稀土、非法出售親本種子等犯罪,築牢國家戰略資源安全司法屏障。
這也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中,首度將「嚴懲台獨頑固分子」作為獨立條款出現,與電信詐騙、職務犯罪等並列,體現中國在司法層面對分裂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工作報告中,涉台部分除提到「富察」案外,張軍也說,回顧過去一年工作,要保護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歸僑僑眷合法權益;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妥善化解涉台胞台企權益糾紛。
中國最高檢察院應勇回顧工作時,也提到堅決捍衛國家安全,依法從嚴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堅決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
應勇聲稱,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依法懲治「台獨頑固份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回顧近兩年的中國對台法律戰動作,2025年3月,中國國台辦對外公布,「富察」李延賀涉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已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去年6月,廣州市公安發布懸賞公告,通緝20名台灣資通電軍成員,每人懸賞1萬元人民幣;國台辦宣布對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之父沈土城在台灣的公司實施懲戒,禁止其與中國組織、企業、個人進行任何交易、合作。
去年10月,重慶市公安局進一步對沈伯洋「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揚言對沈展開全球抓捕。
再到今年1月,中共將內政部長劉世芳、教育部長鄭英耀列為「台獨頑固份子」,並將偵辦國安案件檢察官陳舒怡列為「台獨幫兇打手」;2月又有港媒指控劉世芳外甥在中國經商、捐款政治獻金給劉世芳,國台辦隨即聲稱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