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具備中國籍配偶身分,上月初就職上任以來,屢遭民進黨質疑立委資格,內政部與陸委會並點名立法院,要求依《國籍法》將李貞秀停職。不過過去從未有立法院主動將立委停職前例,民進黨立院黨團為此提案,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討論「李貞秀立法委員認定事宜」,韓國瑜已發通知,11日將召集朝野協商。《NOWNEWS今日新聞》整理李貞秀相關爭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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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換言之,中配在台設戶籍滿10年,理論上,依法就應享有參政權。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配可參選,但《國籍法》規定無法就職
不過內政部與陸委會認為,根據《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也就是雙重國籍不得擔任公職,若立委有雙重國籍,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
但中選會2023年不只通過民眾黨將李貞秀列為不分區立委名單,李貞秀也在2月3日在大法官監誓下完成就職。
內政部指出,李貞秀雖宣誓就職立委,但並未出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文件,仍具雙重國籍身分。
陸委會也提到,李貞秀3月才向內政部移民署繳交除籍證明,從台灣行政機關的角度來看,2024年時李貞秀具有雙重戶籍,不具有登記成為不分區立委的資格。民眾黨反駁,《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根本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可能提供放棄國籍文件。
陸委會、內政部質疑李貞秀雙重國籍、雙重戶籍,要求立法院解職
不過陸委會坦言,陸委會僅是《兩岸條例》的解釋機關,不具有解除李貞秀立委身份的職權,行政院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針對候選人資格不符問題,只有選舉委員會能提出當選無效的訴訟。
而中選會因有委員陸續屆滿,目前僅剩4名委員,無法開會決議。行政院雖提名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等人遞補,但人事案仍待立法院審議。要如何對李貞秀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表示,要等到中選會人事同意權通過後,才有辦法組成新的委員會討論。
▲韓國瑜針對「李貞秀身份認定」事宜,將於11日召集協商。(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