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求職網曬「研究成果」!國安局前情報員涉洩密 確定要關4年

▲昔任國安局情報員赴中國求職,網站上曬資歷,最高院駁回上訴判4年定讞。 (圖/翻攝googlemap)
記者鄧庭婷/綜合報導-2026-03-13 12:15:03
2018年5月,一名曾任職於國安局、掌握電子破密核心技術的彭姓情報人員,因停役後欲赴中國求職,竟將受國家機密保護的研發成果與任職資歷,刊登於中國學術招聘網站上,遭檢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提起公訴。彭男一、二審均遭判4年徒刑,案件上訴後,今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這名洩漏軍事情報的前情報員,確定將發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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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彭姓男子自1995年起便於國安局某單位擔任組員,負責電子密碼機破密等核心業務,屬於「情報人員」,由於其職務內容經國安局長核定為「機密」等級,因此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嚴格規範,此類人員負有終身保密義務,即便離職或退休也絕對不得外洩。

檢警指出,彭男在任職十年並於2006年停役後,竟為謀求赴中國發展的機會,涉嫌於2018年5月間,在中國大陸教育部旗下的學術人才招聘網站上,公開刊登自己過往的情報人員資歷,甚至詳列任職國安局期間的研究項目成果,違反了其應負的保密重任。

桃園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彭男行為已觸犯《國家情報工作法》中的「洩漏情報資訊罪」,提起公訴。雖然一審桃園地院,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但檢方認為判刑過輕,而彭男則堅稱無罪,雙方均提出上訴。

去年7月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法官痛批彭男為了謀求中國教職,竟罔顧國家多年的栽培與照顧,將極其敏感的資歷與研究成果公開於中國網站,行為實屬不該,且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因此決定駁回上訴,維持4年徒刑的原判。

儘管案件再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於今日做出最終裁決,認定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這也意味著彭男獲判有期徒刑4年定讞,確定要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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