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3)日通過,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的拖式B、標槍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及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HIMARS)等4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審議,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不過,民眾黨團修正動議提及國防特別條例草案資訊「流於黑箱」,國防部澄清表示,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朝野委員辦公室說明,重大軍事採購「無法透過正常民主程序監督」等論述絕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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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法院通過授權簽署「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拖式2B反裝甲飛彈」及「標槍反裝甲飛彈」等4案發價書,以利國軍儘早獲得防衛作戰關鍵戰力,國防部表達感謝。
不過,有關民眾黨團修正動議,提及國防特別條例草案資訊「流於黑箱」、重大軍事採購「無法透過正常民主程序監督」等論述,國防部澄清表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於114年11月27日,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後,國防部即安排編組人員,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朝野委員辦公室說明;並在條例草案尚未付委前,即於115年1月19日,赴立法院進行機密專報,說明編列背景、規劃及籌獲後所獲效益,期使草案儘速付委。
115年1月27日,國防部再針對民眾黨提出之《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召開記者會,詳細說明國軍武獲作業流程、對美軍購程序,以及行政院版特別條例與民眾黨團版本之差異,爭取支持。賴清德總統於115年2月11日,親率顧立雄部長、梅家樹總長及三軍司令召開記者會,說明特別預算之必要性及迫切性,再次籲請立法院儘速將法案付委審查、實質審議。
國防部指出,115年3月6日,立法院同意將條例交付委員會審查後,顧部長即率重要幹部,分向朝野黨團說明行政院版特別條例草案之重要性,並懇請同意授權國防部先行簽署「M109A7自走砲」等案項之發價書。
國防部強調,行政院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係經過嚴謹之建案作業程序、符合國軍作戰需求;並已確認供售意願、輸出許可、產能排程等,受到美國政府、國會多次肯定與支持。國防部將持續向立法院及社會大眾溝通、爭取支持,所謂「以政治口水掩蓋行政失能」等絕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