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後首度發聲 林浤澤:就醫捲入案件盼社會了解事實

▲ 高雄市明孝里里長林浤澤今天針對遭爆捲入詐保疑雲拍片發表聲明強調,司法最終給予他「緩起訴」處分,並在後續審理中將他列為證人。若真是蓄意詐保,檢方怎麼可能會縱放!(圖/翻攝自林浤澤臉書)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2026-03-15 20:06:16
民進黨議員初選已經告一段落,高雄市明孝里里長林浤澤今(15)日針對初選遭爆捲入詐保疑雲,特別拍片發表聲明,強調司法最終給予他「緩起訴」處分,並在後續審理中將他列為證人。這代表司法認為他並非犯罪的發動者,情節也極為輕微,因此無須進入刑事判決程序。若真是蓄意詐保,檢方怎麼可能會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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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林浤澤表示,當年因傷就診與請領保險所衍生出的風波,檢察官作出的是「緩起訴處分」,案件也已經期滿,他沒有被起訴。網路上流傳的文件,是檢察官當年偵辦中醫診所負責人與相關仲介共謀的詐保案時所提出的追加起訴書,即檢察官偵結撰擬的內容,並非司法審判所下的定論。

林浤澤指出,翻查該案的判決書,可以看出該案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釐清更多的真相。外界看到的追加起訴書中的自白,並非事實的全貌,而過於簡略地臆測,更易造成許多人的誤解。事實上,整起案件的核心,是檢警當時偵辦的一起由診所主導的詐保案件。

判決內容指出,該診所負責人聯合保險業務員與仲介,招攬人頭保戶投保並協助申請保險理賠。明知這些病患並未實際看診,卻製作不實醫療紀錄,並申報健保點數獲利,同時,開立診斷證明與相關單據,作為請領依據。因此,相關人等都遭起訴。

林浤澤強調,他確實因傷就診,並未佯傷詐保。之所以捲入這起案件,與他的運動員的職涯有關。從國中開始接觸飛盤運動,2012年起,更頻繁代表校隊、高雄市、臺灣出賽。歷經多次的撞擊與拉傷,長期高強度、密集的訓練與比賽,在他身上留下了許多難以根治的運動傷害。

林浤澤說,為了緩解疼痛,當時尋求中醫的復健、西醫的打針吃藥,讓自己可以繼續出賽。對運動員而言,因傷持續就診與復健,是常見的情況。也因為長期參與高強度、高風險運動賽事,因此從國中開始就有投保相關的傷害醫療保險,歷年的保單與就醫紀錄都可作為證明。

林浤澤也指出,在檢察官調查的時間軸(也就是2019年4月至10月間),恰是他身為國手,因備戰賽事導致嚴重運動傷害的時期,包括左肩關節疼痛、肘關節挫傷以及腳踝扭傷,均需接受長期且密集的復健治療,才能持續維持運動生涯。

因此,林浤澤也再次澄清,網路上流傳的「詐保59次」,是到中醫診所就醫的門診掛號紀錄,並非保險的理賠次數,這一點在緩起訴書的附件中也有說明。

林浤澤表示,那段時間,他專注於訓練與比賽,沒有特別留意個人證件的保管,也未逐筆去檢視專業醫師提供的單據。部分就醫紀錄,也有涉及非本人使用健保卡的情況。對於這些疏忽,他沒有選擇推諉責任,而是據實坦承管理不周的事實,除了全力配合調查,同時也主動返還約 4.7 萬元檢方認為有爭議的款項。

林浤澤接著說,後續判決書揭露的真相,涉案者各自分工,診所負責人過去就曾有盜刷健保卡偽造病歷的前科,受害者均不知情,而在診所任職、串謀的保險業者,不僅找來人頭保戶,甚至要求他們交出存摺與提款卡以便「朋分(分贓)」理賠金。但他與這些人完全沒有交集,保單更不是經由那些主嫌成員招攬,也從來沒有不法、不當的行為與念頭。

林浤澤表示,他只是一名因運動傷害而就醫的運動員,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並不知情自己的健保卡曾被過卡,診所負責人將我的就醫紀錄用於其不法操作,申請點數。僅有少數單據非我本人就醫,沒詳查確認後一併送出,確實是我的疏失。

林浤澤指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訴字350號等)判決書,法院對同案其他被告存在類似的疑點,表達了異議,判決指出,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參與犯罪的核心策劃與分工,法律上就不能逕自認定為共同正犯,也不能僅因領取保險理賠就推定為共犯。

林浤澤認爲,司法最終給予我「緩起訴」處分,並在後續審理中將我列為證人。這代表司法認為我並非犯罪的發動者,情節也極為輕微,因此無須進入刑事判決程序。若真是蓄意詐保,檢方怎麼可能會縱放!

林浤澤表示,選舉期間,候選人受到更嚴格的檢視,他完全可以理解,也願意接受社會的檢驗。但未深究實情,只憑片段資訊與刻意操作渲染,就貼上「詐欺犯」的標籤,不該是多數公民所期待的民主法治社會樣貌。

林浤澤最後感慨的說,這段時間網路上對他的質疑,是他人生中最沉重的一課。過去,他沒有逃避自己的錯誤,這次的事情更讓他深刻反省。對於過去的疏失,以及造成社會的風波,深深感到抱歉。未來,他會更加警惕自己,在任何事情上都必須更加嚴謹,也會以更謹慎、更謙卑、更積極的態度,誠懇踏實地繼續服務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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