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宣判前難赴日!北院駁回因他不去畢典照辦、兒子學位照拿

▲柯文哲想在京華城案宣判前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前往日本參加兒子東京大學博士班畢業典禮,北院駁回主因是即使他不去,畢典仍可舉行、兒子仍能取得學位。(圖/記者劉松霖攝,2025.10.23)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2026-03-17 18:08:59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出境3天,要在京華城案宣判前飛往日本參加長子柯傅堯的東京大學博士班畢業典禮,台北地院今日裁定駁回,理由包括柯文哲不去,東大畢典照樣可以舉行、兒子仍可取得學位;柯文哲想暫時出境卻沒有比照其他案件提出任何擔保,也不符司法實務。本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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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聲請狀提及,欲出席長子博士學位授予儀式,且身為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無藉短暫出國行程棄保潛逃之可能,為兼顧家庭人倫、人權保障及刑事程序之順利進行,聲請單次解除被告之出境、出海限制,准許被告於2026年3月23日至同年月25日前往東京參與上開儀式,並據提出日本東京大學邀請函等為證。

北院裁定指出,觀諸該邀請函之內容,固列載被告之長子於2025年10月間完成於東京大學之博士學業,而將於2026年3月24日舉行學位授予典禮,故邀請家人前往參與等內容,但柯文哲是否前往參與實非前開儀式能否如期舉行之要件,亦不因此將使長子無法順利取得學位,自無法僅以柯文哲具有因親屬關係、父子情感而生身分上不可替代性,就認定他有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親自到場參加前開儀式的必要。

合議庭表示,柯文哲就相關行程規劃、是否提出相應之擔保等均付之闕如,且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返國日期為2026年3月25日,距離本案宣判日僅一日。又經徵詢台北地檢察之意見,檢方回覆被告未提出能擔保避免逃亡之具體方案,與司法實務之通案作法未合,且亦未能敘明如何避免與共犯勾串,故衡酌目前訴訟進程,法院即將於2026年3月26日宣判,考量司法實務通案處理類似情況之公平性,建請駁回被告之聲請等語。

法官審酌,限制出境、出海已屬刑事訴訟法所規範強制處分中對於人身自由、行動自由、遷徙自由干預較為輕微之手段,故於聲請人未能具體說明被告有親自前往之確實絕對必要性之情況下,自難率以此原因逕予認定有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且本院先前裁定被告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之羈押原因仍未消滅,自該裁定作成以來亦無新事由足以變更本院先前所為限制出境、出海之決定,故聲請人以被告身為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無藉短暫出國行程棄保潛逃之可能等主張,無礙於本院現時仍認有繼續對被告為限制出境、出海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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