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將在下週四一審判決,而其以參加兒子在日本畢業典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遭駁回。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8)日表示,北院在宣判前10天裁定駁回柯文哲的法律要件是被告罪嫌重大,柯文哲聲請解除限境測試法官心證,「得到有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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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定穎表示,柯文哲向北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在宣判前10日遭北院合議庭裁定駁回,在刑事訴訟法的強制處分要件上,是法官認定被告「罪嫌重大」,柯文哲限制出境出海、電子監控及鉅額交保,均屬於強制處分,柯文哲聲請解除限境測試法官心證,在宣判前10日裁定駁回,等於得到有罪心證的答案。
黃帝穎說,實務上重大矚目案件,在宣判前10日,合議庭通常已在仔細審酌卷證、撰擬及確認判決文字階段,此時仍以裁定認定被告有強制處分必要,審判心證已清晰可見。
黃帝穎也說,法院裁定二大事由打臉柯文哲,首先是北院打臉柯文哲空言不逃亡卻未提任何擔保,北院裁定駁回理由指出,柯文哲相關行程規劃、是否提出相應之擔保等均付之闕如。
第二,橘子潛逃柯文哲未擔保如何不勾串,黃帝穎說,北院經徵詢台北地檢署意見,北檢亦認柯文哲未提出能擔保避免逃亡之具體方案,與司法實務之通案作法未合,亦未能敘明如何避免與共犯勾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