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9)日拍板通過勞動部「外籍家庭幫傭新制規劃」,將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然而,台灣與日本、韓國在移工引入上長期處於競爭,尤其當日韓在家庭幫傭薪資比台灣更優渥,若移工來台誘因不足,容易讓政策「看得到吃不到」。對此,勞動部表示,吸引移工不僅限於薪資上誘因,還要考量到匯率、物價,更提到台灣對於移工相對友善,有信心搶人不會輸給日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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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去2年,曾經因為照顧家人而不得不離開職場的勞工朋友,估計大約有40.4萬人,其中因照顧子女而離開職場高達6成,因此祭出政策希望勞工可以在工作及家務之間取的平衡。
行政院拍板,現行資格3名以上6歲以下子女;4名以上12歲以下的子女,其中至少2名為6歲以下,放寬為只要家中有1名12歲以下兒童就能申請,就安費為5000元,若家中有身障特境兒童或遲緩兒等特殊情況等符合4種條件,則就安費為2000元,初估有144萬戶家庭具申請資格,最快在下月13日開放民眾申請受理。
然而,從去年討論開放80歲以上免評家庭看護時就反映,台灣在照護移工來源國與日本、韓國都是競爭關係,當日韓在經濟誘因上都優於台灣,是否確保放寬之後,台灣具有足夠誘因吸引移工來台,不會讓政策「看得到吃不到」或出現「棄重擇輕」?
勞動部勞發署長黃齡玉表示,去年針對外籍看護採取避險措施,尤其是對於中重度症家庭權益獲得了保障,去年開寬後增加2萬多人。這次外籍幫傭有借鏡上次經驗,因此在針對高需求的家庭,行政上優先審查,也在就業安定費給予差別取價差別取價,「照顧需求高收費低、照顧需求低費率相對高」,初估不會造成太大混亂。
勞動部次長李建鴻補充,近年日本因為匯率變化關係,部分移工也在重新評估是否應該要留在日本工作,認為吸引移工不全然是薪資問題,而台灣近年來社福類移工持續來台灣,很大原因在於台灣相較於其他國家,即便不敢說沒有問題,對待移工還是較友善。
另外,美國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要求台灣在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額外收取招募費用,是否也會也會試圖解決社福類移工介紹費問題?黃齡玉說,美國是針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提出要求,社福類未納入相關要求,但勞動部仍試圖改善現狀,也將編制手冊讓更多家庭雇主清楚責任及義務。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也說,全世界目前解決少子化主要有3個政策工具,分別是給錢、給服務、給時間;台灣政府在前方面給予各類育兒津貼,各項公托、準公共托兒園,如今台灣雙薪家庭比率正在提高,如果可以給予家務助手,讓家長安心工作、續留職場、家庭減壓。
對於是否對現有保母產生排擠,他認為並不會發生,因為外籍幫傭無法取代專業保母工作,而是互補角色。
然而,媒體提問,外籍幫傭定義是「家務幫手」,但實際育兒跟家務界線模糊,譬如幫小孩披外套、洗澡算是哪一類?
對此,呂建德表示,家庭幫傭來台灣之前,將會在職教育強化對於兒童照顧,最重要是減少虐兒,將有訓練時數,並強調孩子在家裡面照顧,原則上應是父母責任,認為保母與幫傭界線就在於家庭幫手,以及回歸《兒童托育服務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