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偏少!6縣市森林火災風險升高 部分達警告至危險等級

▲今年春雨偏少,林保署表示,森林火災進入高風險期。(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2026-03-19 18:37:44
近期台灣中、南部地區受天氣數日未有降雨,中央氣象署也預測今年春雨偏少,已進入森林火災高風險期。農業部林業保育署表示,根據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推估,台中、南投縣、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縣等淺山地區林火風險明顯上升,提醒民眾,台灣歷年發生森林火災原因高達9成以上屬於人為因素造成,包括4大行為,如清明期間掃墓焚燒冥紙風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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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署說明,根據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推估,台中市、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淺山地區林火風險明顯上升,部分區域推估資料已呈現「警告等級至危險等級」。

林保署提醒,林下燃料乾燥,星火即可能引發燃燒,民眾進入山區務必注意用火安全,共同守護森林資源。

每年10月至4月森林火災好發 9成以上屬人為因素

林保署表示,每年10月至隔年4月,為森林火災好發時期,根據110年至114年統計資料,全台共發生220件森林火災,其中3、4月份就佔100件、約45%,為森林火災高風險月份。

林保署指出,台灣歷年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高達9成以上屬「人為因素」所造成,包括「野外焚燒垃圾或農業廢棄物」、「掃墓焚燒冥紙」以清明期間風險最高、「山區用火不慎」、「亂丟菸蒂」。

為強化風險評估及提升防災意識,林保署說,民眾可即時查詢所在地或特定縣市、鄉鎮市的林火風險等級;也可利用山區林火危險度自動顯示資訊,了解周邊環境風險程度。

氣象署預測今(115)年春季雨量偏少,山區環境較為乾燥,林保署也將針對高風險區域,運用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提醒民眾謹慎用火,避免森林火災發生。

林保署提醒,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不得引火,違者最高可罰60萬元;若放火燒毀森林,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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