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燒不掉?焚化爐飛灰塞爆掩埋場 監察院促環境部檢討改進

▲垃圾送焚化爐焚燒後,所產出來的飛灰。(圖/監察院提供)
記者陳韻年/綜合報導-2026-03-21 11:10:36
南投縣名間鄉是否蓋焚化爐,目前仍在環評階段,但早已引起在地農民反彈,也讓外界重新檢視台灣的焚化爐、垃圾掩埋廠問題!今(21)日監察院發布新聞稿督促台灣垃圾焚化廠每年會產生約18餘萬公噸飛灰,其中含有戴奧辛,想再利用非常困難。只能讓這些飛灰經固化後,送進掩埋場掩埋,每年約有17萬公噸,造成垃圾掩埋空間不足,凸顯垃圾減量效果不彰,因此監察院要求環境部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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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灰再處理成本高 水洗廢水恐含戴奧辛

根據監察委員田秋堇調查發現2021年至2024年間,焚化廠燃燒垃圾所產出的飛灰,每年產量達18.3萬公噸,再利用率平均不到一成,只有7.93%(約1.4萬噸)。可利用的飛灰會經水洗設備處理後,送到水泥業或高溫冶煉業再利用;有的飛灰也可以用非水洗方式讓飛灰再利用,但處理成本都所費不貲。

另外,水洗產生的廢水需加以處理,因為可能含有重金屬氯鹽、戴奧辛、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及溴化阻燃劑等持久性有機汙染物會被洗到廢水中,若不慎進入水體環境中,恐危害環境與健康。但焚化廠與掩埋場的放流水標準中,卻沒有管制以PFAS為主的有機氟含量,因此部分毒性物質的汙染危害情形並未被監控。

我國戴奧辛處理標準為1 ng I-TEQ/g ,調查檢測全台的焚化廠發現,像是新北市八里廠、臺中市烏日廠、高雄市中區廠、屏東縣廠及臺東縣廠等檢測最大數值偏高。桃園市廠及臺中市后里廠飛灰檢測雖合標準,含有戴奧辛毒性當量濃度最大數值高達0.95 ng I-TEQ/g 以上,已臨界管制標準,環境部允應有更積極的管制作為,俾維護民眾健康。

底渣含有少量有毒物質 恐引發環境污染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垃圾焚化廠每年產出82至85萬公噸焚化底渣,底渣含有戴奧辛,但含量都在檢驗標準值以下,再生粒料再利用率已超過9成。不過,底渣再利用過程仍有發生再利用前篩分不確實、底渣露天堆置、底渣充作掩埋場一般垃圾覆土,以及底渣微粒造成揚塵恐危害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等狀況。

因為這些底渣含有少量戴奧辛及多種毒性物質,如多氯聯苯、呋喃、多溴二苯醚及PFAS等,部分含量甚至超過飛灰,且未經檢驗,恐有引發環境汙染之疑慮。對此,環境部允應偕同地方政府通盤檢視底渣及其再生粒料處理流程完整性,並加強提升焚化廠及掩埋場操作及管理,落實焚化底渣再利用相關程序及其安全性,以確保民眾健康及環境永續發展。

垃圾減量效果不彰 垃圾掩埋場空間將不足

焚化廠產出的飛灰,除了部分可再利用外,不可利用的一般飛灰經固化後,都會放置公有掩埋場進行掩埋,因為處理費比民營掩埋場便宜。監察院調查發現2016-2021年,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各縣市政府活化掩埋場,總經費計10億8,300萬元,六年共完成掩埋場活化空間88.6萬立方公尺,然同時期飛灰最終處置亦佔用掩埋場約84萬立方公尺,與耗資逾10億活化的掩埋場空間相近,可見飛灰穩定物無論進入公營或民營掩埋場均需花費大量經費,但這些隱藏成本並未被外界知悉。

國人大多誤以為垃圾進入焚化爐可一燒了事,但不知後續處理的成本及其複雜後果,以致垃圾減量成效不彰。前環保署在2016至2021年期間推動「提升天然災害廢棄物應變處理量能設施計畫」,共完成活化掩埋場空間88.6萬立方公尺。但同一時間,所產生的飛灰所需掩埋場空間約84萬立方公尺,顯示耗費10億餘元所完成的活化掩埋場空間,幾乎被飛灰處置占用殆盡。

若我國垃圾若未能從源頭減量,屆時掩埋場空間利用必將敲響警鐘。此外,該計畫所有受補助縣市掩埋場挖出的垃圾及其他物質並未徹底清除處理,這些打包暫置於掩埋場內待處理的挖出物、腐植土,迄今仍未處理完妥,實已減損該計畫實際執行之成果及效能。環境部未能積極督導受補助之縣市政府儘速妥善處置挖出物,任令其長期占用掩埋場空間,允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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