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柯文哲遭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2026-03-26 14:36:28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案,遭到台北地檢署依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嫌起訴,被求刑一共28年6月。歷經台北地院一年多的時間審理,今(26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出爐,柯文哲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檢方所起訴的4大罪名均成立。

今(26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除了核心人物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李文宗外,另黃景茂、張志澄等人均到庭聽判。北檢認為,柯文哲於整起案件中,不法金額合計高達9371萬7885元,包括京華城容積率案涉貪1710萬、民眾黨政治獻金6834萬侵占案及眾望基金會827萬捐款付黨工薪資案等。而柯文哲維持無罪答辯,另被告11人中9人均不認罪。

此外,另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凡是曾犯貪汙罪經判決確定,或受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參選。然而,柯文哲目前遭北檢依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等四大罪起訴,被具體求刑28年6月,意指一旦柯文哲被判處超過10年有期徒刑,就無法參選正副總統,2028年總統大選孔就此夢碎。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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