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上訴認柯文哲判17年太輕!「小沈1500」不算收賄成關鍵

▲柯文哲京華城案一審判刑17年,其中「小沈1500」並不被法院認定足以佐證有收賄,北檢將提起上訴。(圖/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2026-03-26 18:30:39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對柯文哲起訴4罪求刑共28年6月,台北地院今日判決4罪均成立、合併執行17年違背職務收賄部分僅採認威京集團210萬政治獻金為行賄的「前金」,檢方定調的「後謝」1500萬元,也就是柯文哲隨身硬碟的「工作簿」檔案記載的「小沈1500」,則因補強證據不足而未判有罪,檢方對此不服,於晚間6點證實將提起上訴。

北檢表示,就本案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 

北檢強調,檢察官偵辦本案絕無預設立場,偵辦團隊均依法定程序蒐集證據,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並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詳查事實妥慎適用法律。 

北檢認為,法院審理中,亦就被告、辯護人所提出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逐一審慎調查檢辯雙方所提出之事證,並使雙方充分辯論,作成判決。因此,本署呼籲各界應正視法院判決所認定本案犯罪之不公、不義與不法,並應尊重法院判決,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對於本案相關泛政治化解讀本案並藉此模糊焦點之非理性、情緒性言論不予回應。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柯文哲宣判」相關新聞。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