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白袍染塵-3 台大名醫為愛妻暴怒!打傷鄰居13歲兒子遭判入獄

▲一位台大名醫不滿鄰居開車急煞嚇到太太而上門理論,卻因為打傷鄰居13歲兒子遭判刑5月,面臨入獄風險。(圖/翻攝臺大醫院官網)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2026-03-30 15:46:38
一位台大名醫家住台北市大安區某豪宅社區,卻因為停車位糾紛與鄰居有夙怨,有次他聽太太轉述得知,鄰居在社區停車場飆車急煞差點撞到愛妻,上門興師問罪,先對鄰居住家大門又敲又踹,見到鄰居出來就動手,鄰居的13歲兒子擋在中間勸架,台大名醫照樣揮拳還說出「你要打是不是,你還小我告訴你」,害鄰居小孩的頭皮和脖子掛彩。台北地院並不認為名醫是失手誤傷,而是具有「傷害之不確定故意」,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5個月有期徒刑,並未宣告緩刑或易科罰金,換句話說,若將來判刑定讞,台大名醫有入獄服刑的風險。

依據台北地檢署調查,案發前台大名醫與鄰居就因為社區停車問題發生爭執,2022年12月31日跨年夜,鄰居在地下停車場高速駕車到醫師娘旁邊緊急煞車,名醫聽聞後心生不滿,於當晚9點多上門討公道,發現鄰居關門不理他,徒手拍打並踹壞大門,導致門鎖變形、鐵條脫落。鄰居聽到聲音開門查看,質問名醫「你踹什麼?」兩人隨即互罵、互毆,鄰居兒子擋在父親和台大名醫之間想分開兩人,卻也因此受傷,醫院診斷證明書顯示頭皮瘀傷、頸部瘀傷。

鄰居背部受傷,但他只針對住家大門毀壞以及台大名醫打他兒子這2件行為提告,檢方認定名醫涉犯《刑法》毀損器物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並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建議法院加重其刑到2分之1。名醫的傷勢包括太陽穴挫傷、左前臂瘀傷、左小指瘀傷併擦傷,所以鄰居也被起訴傷害罪。

台大名醫辯稱,並未故意對鄰居的兒子動手,當時他與鄰居互推彼此,他要抵擋鄰居的攻勢都來不及,怎會攻擊鄰居兒子。委任律師主張,名醫的怒氣只針對鄰居一人,不能因為他很生氣,就推論有攻擊鄰居兒子;警方密錄器畫面中,鄰居兒子的反應不似有傷,鄰居的太太見到警察和隔天去做筆錄,都沒提到兒子傷勢,因此請法院判無罪。

北院比對鄰居一家3人的證詞,認定台大名醫與鄰居互毆約1分多鐘、都打到眼鏡掉下來,鄰居兒子想拉開兩人而遭到名醫毆傷;這段衝突過程都被鄰居太太錄音存證,錄到她喊「不要打人」、「不要打架」、「不要打小孩」、「不要打頭喔」、「這是大人的事情」,還錄到名醫喊出「你要打是不是?你還小我告訴你」,可證鄰居兒子確實因勸架遭名醫揮擊頭部。

合議庭認為,鄰居兒子在2023年元旦下午掛急診驗傷,與案發時間相去不遠,而且驗傷單的傷勢吻合名醫揮拳攻擊的部位,也符合鄰居一家人的描述;鄰居兒子並未當場流血,第一時間沒人發現他被打,警方到場先處理名醫與鄰居之間的衝突,沒注意小孩受傷,他自己也是等警察離開後才發現頭昏、頭痛,這些都是合理狀況,名醫的辯詞並不可採。

法官指出,台大名醫鎖定鄰居攻擊,既見到對方兒子擋在中間,已可預見出手可能波及無辜,還是不顧後果堅持揮拳,「主觀上具有傷害之不確定故意」,而且被害人年僅13歲,跟18歲成年有相當差距,名醫動手前應可判斷被害者仍未成年。

判決書批評台大名醫與鄰居都是智慮成熟的成年人,不循理性方式解決糾紛,顯然欠缺自我情緒管理的能力以及尊重他人身體的觀念,審酌名醫不認罪、鄰居認罪各自的犯後態度,本案並未順利調解、也沒賠錢,以及名醫自稱學歷為博士,目前已婚、有1名未成年子女、需扶養父母,鄰居則是碩士畢業,現已退休、已婚、有3名未成年子女、父母都已過世等學經歷與家庭生活狀況,分別對兩人判刑5月、4月。

值得注意的是,兩人判刑雖只相差1個月,但鄰居繳罰金12萬元就免於入獄,不過法官並未諭知台大名醫可易科罰金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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