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燕巢、田寮等地山坡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233公噸廢棄物案,不法獲利高達6548萬元,經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將被告李姓父子等12人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李姓父子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遭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圖為檢方勘驗堆放垃圾廠房現場。(圖/橋頭地檢署提供) 橋頭地檢署指出,被告李姓父子等人於2025年間涉嫌共組犯罪集團,利用合法廢棄物清運公司名義,向營造公司及工廠佯稱可合法將廢棄物清運至焚化廠處理,實則將所收受之大量廢棄物非法棄置。該集團先後承租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巨輪路及燕巢區安招路等 3 處廠房,對外佯稱從事木材加工或資源回收,實際作為垃圾堆置及轉運場所。
同時指派施姓司機等人長期載運傾倒廢棄物,其中新樂街廠房堆置一般垃圾、廢塑膠、營建混合物及廢石膏等廢棄物,總重量約達 1,145 公噸,以此方式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另為規避查緝,該集團更將廢棄物載往高雄市燕巢、田寮等地山坡地非法棄置,總量約 233 公噸,以此方式非法從事廢棄物之清理,致破壞山坡地之地表及水土流失。
橋頭地檢署也指出,該集團分工明確且具組織性,透過非法棄置節省處理費約4665萬元,另收取清運費1883萬元,總計不法獲利6548萬元,相關犯罪所得及涉案車輛已遭聲請沒收或追徵。
全案經橋頭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李姓父子涉發起及指揮犯罪組織、非法堆置廢棄物及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罪嫌,將李姓父子等12人和3家公司提起公訴。
橋頭地檢署強調,該案屬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重大環保犯罪,不僅規模龐大,且對環境及國土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該署將續與警調及環保機關合作,強力打擊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以維護國土資源與環境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