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也能選總統?呂秀蓮挺:取得國籍滿10年自動喪失中國籍

▲呂秀蓮聲援李貞秀,在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應已自動喪失原籍,呼籲朝野拋開意識形態。(圖/呂秀蓮臉書)
記者蕭宇珊/綜合報導-2026-03-31 22:25:42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持續,立法院內政部長劉世芳等官員因國籍疑慮拒絕接受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也指示在身分確認前不予提供相關資料,雙方陷入僵局。對此,前副總統呂秀蓮於3月31日公開聲援李貞秀,根據兩岸國籍法的相關規定,李貞秀在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應已自動喪失原籍,呼籲朝野應拋開意識形態,回歸法律本質處理。

呂秀蓮詳列法律條文,指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凡定居外國並自願取得他國國籍者,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除非身分為「國家工作人員」才不得退出。因此,李貞秀依法不必特別申請放棄,除非政府能拿出她是對岸公務人員的證據,否則參政權應受保障。呂秀蓮質疑,內政部強逼李貞秀提出放棄證明,雖在國家安全情感上「難說不合理」,但在法律實務上卻有違法行政之嫌,甚至可能造成台灣民主制度的「土石流」危機。

現行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取得國籍滿十年的新住民,即可參選包括正副總統在內的十項公職,呂秀蓮提出,此一門檻是否符合當前國情與民意,值得國會重新檢討。她建議可參考美國憲法,研議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增訂條款,限制非本國出生公民參選總統副總統,以確保國家的絕對忠誠與安全。她指出,根據研究顯示台灣民眾對民主的認同度正在下降,身為立法者應優先處理制度漏洞,而非僅在個案上爭吵。

政黨運作與預算審查,呂秀蓮質疑,憲法明訂立委任期為四年,為什麼民眾黨可以擅自將不分區任期減半、隨意切割並遞補新人?同時,她也說行政院提出長達八年的預算案,為什麼可以由任期僅四年的立委審議下屆政府的預算呢?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及朝野黨團總召,正視這些漠視法律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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