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猥褻女童11次!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判賠300萬 母親連帶負責

▲幼兒園園長兒子毛畯珅性侵、偷拍40名幼童,台北地院判刑3552年,但因為有期徒刑最多不得超過30年,因此合併執行打0.08折,只剩下30年。(圖/翻攝畫面)
記者林亞歷/綜合報導-2026-04-01 21:57:26
台北市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性侵案再有新進展。園長之子毛畯珅遭控對46名女童性侵、猥褻,刑事部分已就其中6名被害人案件,經最高法院判處28年8月徒刑定讞;另涉40名女童部分,一審判刑30年,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

至於民事求償方面,一名受害女童與其父母提起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侵權事實成立,判決毛畯珅、其母洪珮筠及幼兒園須連帶賠償女童200萬元,及父母各50萬元,共計300萬元,而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毛畯珅自2021年起至2023年間,長期在幼兒園內對未滿7歲女童進行性侵與猥褻,次數共達11次,並以講故事為由接近被害人,甚至拍攝影像留存,另涉利用監視器系統下載幼童更衣畫面,行為嚴重侵害兒童身心與隱私權。

因此法院認定,女童父母請求賠償於法有據,因此判決毛男、洪女以及幼兒園得連帶賠償300萬元。其實先前也有2名女童家長提告請求賠償,已分別判賠60萬元,以及225萬元,加上這一次新增的300萬元,累計的賠償金額達5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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