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供房竟被錄性愛片!台南老闆遭員工勒索9萬 求償百萬結果曝

▲台南一名老闆將房子免費借給員工住,怎料對方竟偷錄他的性愛片後勒索9萬元,台南地方法院判員工要賠35萬。(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鄧庭婷/綜合報導-2026-04-02 13:14:28
好心沒好報!台南市某公司老闆,因體恤陳姓男員工生活辛苦,大方無償提供私有房舍供陳男一家人居住,豈料2023年8月間,陳男為尋找小孩遺失物調閱家中監視器,意外錄下老闆與他人在客廳發生性行為的影像,竟以此勒索老闆9萬元,老闆憤而提告並求償總計209萬元,陳男最終遭法院判刑10個月,民事部分則判賠35萬元。

檢警調查,台南市一名老闆因考量員工陳男生活辛苦,好心無償提供位於台南市的房子供他們一家人居住,不料這份善意竟演變成勒索糾紛,2023年8月間,陳男因翻找小孩遺失的物品而調閱家中監視器畫面,意外發現老闆帶人返家並在客廳發生性行為,陳男竟藉此生起貪念,向老闆恫稱「手上有私密片,須交付9萬元才會交出原檔,否則就把影片散布出去」。

老闆聽聞後因心生恐懼,隨即委託他人交付9萬元現金,並向陳男提起訴訟。老闆控訴,陳男利用其無償提供的住所非法竊錄,並以此進行恐嚇取財,嚴重侵害其隱私權及人格權,導致他終日生活在恐懼與痛苦中,情緒崩潰至今無法恢復。陳男在刑事部分已被法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民事部分,老闆則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陳男歸還9萬元財產損失,並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合計209萬元。

面對百萬求償,陳男主張願意賠償9萬元的財產損害,但20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請求法官予以駁回。法官審理時指出,陳男為了錢財利益,完全不顧及兩造間的友誼,更未感念老闆無償提供房屋居住的恩情,反利用錄得的私人性影像恐嚇取財,嚴重侵害老闆的隱私權與自由權,並留下難以抹滅的心理陰影,且陳男事後並未誠心懺悔以取得老闆諒解,法院斟酌雙方身分地位、所得、財產狀況及加害程度後,最終判陳男應賠償老闆財產損失9萬元及精神慰撫金26萬元,合計共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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