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2年後仍無解!餐飲業未保產品責任險 食安制度「完全漏接」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攤商販售春捲出現沙門氏菌,導致民眾食品中毒,目前統計有157人受害。(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2026-04-07 20:56:24
高雄春捲導致157人食物中毒,但因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恐讓受害者求助無門。回顧 2024 年釀成 6 死的「寶林茶室案」,當時業者同樣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險些發生無法賠償窘況,當時衛福部信誓旦旦要求餐飲業者上傳保單證明到食品產業資訊平台系統「非登不可」,但直到今年1月才正式公告、7月生效,更對於市場攤商是否歸《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存有疑慮,「完全漏接」高雄春捲案。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攤商販售春捲出現沙門氏菌,導致民眾食品中毒,目前統計有157人受害,依法每人最高可求償30萬元,預估業者最高面臨4200萬元巨額求償;但因為攤商並未保有產品責任險,因此受害者只能憑就醫單據向業者求償,若賠償超過業者負擔,或業者選擇脫產,眾多受害者恐索賠無門。

無獨有偶,2024年4月,台北市發生十幾年來首次出現因食物中毒死亡的寶林茶室中毒事件,當時因食品感染邦克列酸(Bongkrek acid)造成6死、29人輕重傷。

經查,寶林餐飲公司旗下5家分店,全部都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納保產品責任保險,或是過期後未續保。處理該案的官員曾表示,所幸發生食安事件是在台北遠百信義A13,還有美食街及百貨公司的商業綜合保險、附加食品中毒條款的公共意外責任險,若是發生在饒河的街邊店,食安受害者就真的求助無門。

食品業「大拜拜登錄保單」挨批擾民 食藥署、保險局各說各話

▲2024年4月,台北市發生十幾年來首次出現因食物中毒死亡的寶林茶室中毒事件,當時因食品感染邦克列酸(Bongkrek acid)造成6死、29人輕重傷。(圖/記者張勵德攝)
據《食安法》第13條規範,所有經商業、公司、工廠或稅籍登記的食品加工業、食品輸入業、餐飲業都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若業者未依規投保,依《食安法》開罰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既然依法已經要求所有食品業者都必須強制投保,為什麼還是會出現高雄春捲攤商、寶林茶室這種漏網之魚呢?

問題卡在食安稽查人員執行能力,依照國內業者數量及稽查量能,等同大海撈針。因此,衛福部在寶林事件後提出,業者在食品產業資訊平台系統「非登不可」新增必填欄位,要求餐飲業者上傳保單證明,並填寫產品責任險保單有效日期欄位。

另外,衛福部也期盼可以讓食品業的產品責任險比照汽機車強制險,由保險公司匯入保險資料,不再仰賴餐飲業者自行登錄。


但金管會保險局去年坦言,汽車強制險可以直接匯入監理所資料庫,是因為有法源,但食品業目前沒有相關法規,認為應該由衛福部啟動修法,才具有適法性,因此兩部會在此事上僵持不下。

經過一年,兩部會對於食品業產品責任險是否有任何進展,《NOWNEWS》記者詢問衛福部及金管會,保險局至截稿前未取得回應。

食藥署回應,食安法餐飲業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部分,是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為因應市場內攤商產品部分,食藥署將儘速與經濟部跨部會研議強制投保的可行性。換言之,若沒有合法登記,市場攤販販售食品是否適用《食安法》存在疑慮。

食藥署補充,今年1月公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4條,明定食品製造業者、輸入業者及餐飲業者應於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登錄產品責任保險資料,並自7月起生效;食品業者未登錄且未於期限內改正,或登錄不實者,將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安法》將食品業、餐飲業要求納保產品責任險入法,卻礙於缺乏檢核量能、法規限制,讓本應該成為我國消費者在面對食安問題後續賠償的保護傘形同虛設。

如今在寶林案發生後2年,衛福部遲至今年1月才將本該2024年就要求業者登錄平台入法,更遲至7月才會生效,在時間上就讓高雄春捲案成為漏網之魚。

其次,規範食品製造加工、餐飲、輸入、販售及物流業的《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看似面面俱到,但僅限於「只要具工廠登記、公司或商業登記均應依法登錄」。因此,就算新法法上路,只要市場攤商沒有登記,就完美閃過法律規範,等於高雄春捲案再度被漏接。

面對不願意保產品責任險的攤商、餐廳,政府仍沒辦法管,單位之間也仍無意解決,只是等待事件平息之後,就悄無聲息,靜待下場意外發生時再說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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