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屆公視董監事人選難產,行政院日前再提名新名單,不過在野黨推舉的8名審查委員今(9)日聯名致函立法院長韓國瑜,批評文化部長李遠不遵循《公共電視法》精神,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慣例,所以一同辭去審查委員職務。
公視第7屆董監事任期至今年5月19日屆滿,行政院函請立法院籌組公視第8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由各黨團推薦審查委員人選,比例為藍7、綠7、白1,在野黨推薦審查委員為,吳永乾、羅國俊、廖元豪、董保城、馬詠睿、許良源、潘祖蔭、杜聖聰。
不過8名在野黨審查委員今聯名致函韓國瑜,因為文化部長李遠不遵循《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且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的慣例,一再依個人意志辦理提名,所以他們認難妥適遂行立法院院託付的審查任務,不得不聯名具函向院長請辭審查委員一職,不情之處,敬請察諒。
8名審查委員表示,《公視》屬於國民全體,非一黨、一部或一人之私器,其公共性與獨立性的確立,端賴治理機構内部權力的分散與制衡。此所以《公共電視法》明定,公視董事及監察人的選任,必須兼容並蓄不同黨派、族群及專業背景的成員。為確保董事會及監察人的多元代表結構,公共電視法更建置由國會依政黨比例推薦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以及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高門檻審查機制,用以提示行政部門於辦理提名之際,必須踐行事前多元諮商程序,始能克竟其功。
8名審查委員也說,歷屆公視董事會的順利組成,是因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經由政黨事前協商產生。惟文化部辦理本屆公視董事監察人提名,卻不此之圖。「我等在第一次審查會中,已公開提醒文化部後續提名應先行跨黨協商、徵詢多元意見。遺憾的是,李部長置若罔聞,仍依一己之見評估全部候選人之適任性,導致明顯的審查障礙。我等認為此一欠缺程序正當性之提名,既不符公共電視法之立法精神,又違反歷屆提名慣例。振聾發聵無功之餘,審查任務自難期有成。為此,吾等一同辭去審查委員職務,以示負責」。
文化部3月12日公布,行政院再提第8屆公視董監事第二輪10為董事、1為監事候選人,董事候選人包括江前緯、吳其勲、李智凱、阮金紅、林照真、高翊峯、陳潔瑤、彭政閔、黃韻玲、詹怡宜;監事候選人為專精於智慧財產權、娛樂法的林佳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