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2022年到2023年期間兩度上節目爆料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福部長陳時中靠BNT疫苗A了1億美金、貪污近30億台幣,還罵陳時中為貪污犯、不要臉到極點,遭兩名綠營高官提告,一審以加重誹謗罪判處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今天二審仍維持原審的刑度,吳子嘉遭判8月定讞。
台北地檢署接獲蘇貞昌、陳時中提告後,查出吳子嘉唯一的消息來源是上海復星公司代理人王秉豐,但王秉豐也只是聽別人說的,因此認定吳子嘉未經合理查證就輕率發言,涉犯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認為吳子嘉兩度發言都犯法,分別判刑6個月和4個月,應執行8月。
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以刑事官司而言,吳子嘉付24萬元可免於入獄服刑,但民事訴訟會讓他付出更高的代價。
蘇貞昌對吳子嘉求償1千萬,已判賠90萬元確定,陳時中也求償1千萬,二審判賠200萬元,目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