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張國煒左右手」告外甥女欠百萬逆轉勝 她借錢買房10年不還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中)的左右手聶國維(右),曾借給太太外甥女100萬元作為購屋頭期款,外甥女卻拖了10年不還錢,因此提告,一審聶國維敗訴,二審才逆轉勝。(圖/記者蘇君薇攝 , 2018.05.08)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2026-04-09 17:31:09
星宇航空首任公關長、人稱「聶公」的聶國維去年退休,他在10年前陪伴張國煒一起離開長榮集團後創立星宇航空,堪稱張國煒左右手,以行銷創意源源不絕的形象著稱,外界所不知的是,聶國維私底下對於濟助家族晚輩很慷慨,曾借給太太的外甥女100萬元幫忙湊出購屋頭期款,沒想到外甥女拖了10年都不還錢,被告上法院還聲稱100萬元是暫時委託長輩投資的「紅包錢」,一審因聶國維舉證不足,判決免還,不過他二審逆轉勝,改判外甥女須給付100萬元,本案已判決確定。

聶國維提告主張,2013年太太的外甥女想在台中買預售屋,因為頭期款資金不足商借100萬元,他在當年11月27日透過太太匯款;後來太太有寫信要求外甥女在2016年10月之前還錢,但至今一毛錢都沒還。

外甥女反駁,100萬元並非聶國維借她的,而是她從「高中起」陸續把壓歲錢、獎學金、打工收入和儲蓄解約金交給阿姨(聶國維的太太)代為投資,她只是拿回投資款而已。

台北地院審酌,聶太太寫給外甥女的信件中,雖然提到「102年10月借你買房屋的100萬元煩請於105年10月前歸還與我老公……」,但這只是單方面表達的意思,不足以證明雙方有借貸關係,加上其他證據只有2013年的匯款憑證,而交付款項的原因很多,除了借貸之外,贈與、買賣、投資都有可能,因此判決聶國維敗訴,外甥女不用還錢。

案件上訴二審後,聶太太出庭作證,外甥女2013年10月底來家裡吃飯,提到買房自備款只有20萬元,想跟姨丈(聶國維)借100萬,雖然有答應,但也告訴外甥女如果他們自己需要錢的時候就要還錢。外甥女曾在2015年年初傳訊息給她,希望每個月還2萬5千元、分40個月清償,聶國維不同意。

外甥女二審期間維持相同答辯,卻被高院法官抓到她和媽媽(聶太太的姊妹)的證詞有所矛盾,外甥女的母親證稱,女兒從「小學開始到研究所」將紅包錢、家教收入、長輩餽贈交給阿姨理財;每年紅包錢大約4萬,交給阿姨的錢有超過100萬元。

二審合議庭指出,外甥女說紅包錢是「高中起」交給阿姨,她媽媽卻說「小學起」,到底何時開始請長輩幫忙投資的說法兜不攏;以每年紅包4萬元、從小學一年級到高中畢業來計算,會累積將近50萬,但當時外甥女尚未成年,有可能自行委託阿姨代為投資嗎?法官質疑這不合理。

高院認定聶國維匯給太太外甥女的100萬元是借款,改判聶國維勝訴,外甥女應支付100萬元,本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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