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寫「月休8天」違法了!專家:檢舉最重罰100萬 服務業最常犯

▲找工作時翻開人力銀行或路邊的徵才廣告,最常見到公司開出的條件寫上「月休 8 天」,但其實有違法之虞。(示意圖,非當事者/取自unsplash)
記者潘毅/綜合報導-2026-04-09 19:20:04
找工作時翻開人力銀行或路邊的徵才廣告,最常見到老闆開出的福利條件往往寫著「月休 8 天」「上班 9 小時含 1 小時休息」。但勞基法顧問廖茂霖表示,這些看似正常的條件,其實都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條件,只要公司、店家遭檢舉,最重就有可能被開罰100萬元!

「月休 8 天」其實不合法!專家解析關鍵:一年假日直接少8天

廖茂霖在IG分享影片表示,台灣的老闆基本「不知法也不守法」,每年被檢舉的公司行號中,服務業比例是第一名,能看到許多服務業徵才廣告都寫「月休8天」,但其實這已經違法了。

他表示,一年共有52週,因此週休二日的話應休104天,但月休8天算下來只有96天假,兩者間相差8天之多,勞工若拍下來跟主管機關檢舉,雇主就會被罰2至100萬元。

▲廖茂霖表示,若月休8天一年算下來只有96天假期,與週休二日應該休的104天有不小差距。(圖/取自photoAC)
休息時間也藏違法疑慮!服務業最常觸犯

除此之外,大多公司行號「上班 9 小時含 1 小時休息」的條件其實也違法!廖茂霖補充,因為勞基法規定,工作每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至於為何服務業會是被檢舉的第一名,廖茂霖表示因為服務業有變形工時、超時加班的部分,「他以為這樣佔到便宜,但是他不知道勞工去檢舉,他要倒大楣了。」

影片曝光之後,也引發超過2萬名上班族按讚,紛紛驚呼「原來月休8天是違法的!以前都不知道」、「感覺餐飲業、保全業可能都違規了」、「公司徵才的廣告真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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