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戰爭爆發後,有關荷姆茲海峽的通行問題成為各國關注焦點,因這條關鍵水道掌握全球重要原油出口,已有不少亞洲國家,如菲律賓、巴基斯坦、中國、印度等,決定不管美國臉色,私下與德黑蘭達成協議,確保其船隻能通過荷姆茲海峽,但新加坡迄今未跟進。當地學者分析,這一立場旨在強調海峽的「國際屬性」,對新加坡這樣的小國而言,維護國際法至關重要,這一原則是「無商量餘地」的。
根據星媒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國會7日針對中東局勢展開辯論,對於政府會否效法馬來西亞等國與伊朗接觸,確保船隻安全通過海峽時,星國外交部長維文(Dr. Vivian Balakrishnan)回應稱,荷姆茲海峽與馬六甲、新加坡海峽一樣,均是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船隻享有過境通行權,而堅守國際海峽通行權對新加坡的國家利益至關重要,所以不會就船隻安全通行或通行費與伊朗談判,以免削弱相關法律基礎。
對此,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國際法中心海洋法與政策團隊聯合主任達戴文波特(Tara Davenport)表達認同,認為維文所言在國際法上確實有明確依據,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荷姆茲海峽符合國際航行定義,新加坡作為締約國,可援引過境通行權。
達戴文波特並指出,雖然伊朗尚未批准UNCLOS(但已簽署),按理不受公約具體條款約束,可依照國際法,伊朗仍須避免採取有違條約宗旨與目的之行動;再者,伊朗簽署公約時也曾表明,締約國有過境通行權。不過,達戴文波特也澄清,不認為新加坡有在這次中東衝突「選邊站」。
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院長、中東研究所主席廖振揚教授受訪時則表示,相關爭議存在根本誤解和政治化,各國如何與伊朗接觸,是各國的主權權利,新加坡無意評判,只是闡述自身具體立場,相信具有國際屬性的海峽,不讓沿岸國家任意決定通行管控規則,才符合所有國家的利益,強調新加坡即便是小國,也須表明立場,堅持國際法在規範「國與國」關係的重要性:「這是一個無商量餘地的原則,同時也必須加以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