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黃姓男子於今年2月間,在短短不到5小時內瘋狂撥打8次「110」報案專線,儘管員警多次奔波趕赴現場,黃男卻始終表示「不需協助」。基隆地方法院認為,黃男行為已構成惡意滋擾,近日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新台幣5000元。
判決指出,黃男於今年2月23日上午8時27分開始,在短短不到5小時內,一連撥打8次「110」報案專線,理由涵蓋身體不適、處理糾紛或需要協助等。然而,當基隆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時,黃男卻又改口聲稱不需要幫助。儘管到場員警多次告誡並勸阻其行為,黃男依然故我,警方隨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其移送法辦。
法官審理時指出,黃男在短時間內密集撥打報案電話,卻在警力抵達後否認需求,此舉明顯異於常情,主觀上有滋擾意圖,且極可能佔用緊急資源,影響真正有需要的民眾報警權利。法院根據報案紀錄、員警密錄器影像及警詢錄音等事證,認定黃男行為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項規定。審酌其犯後態度、動機、教育程度及經濟狀況後,最終裁定處以罰鍰5000元,全案仍可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