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女特助帶友出差!偷改單爽住3.5萬首相套房 丟飯碗又被判刑

▲飯店董座林姓特助出差嘉義時,私自在簽核單加註房號,騙住單日3.5萬元首相套房,遭高雄地院依詐欺罪判處拘役40日,緩刑2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鄧庭婷/綜合報導-2026-04-13 12:18:44
一時貪念自毀前程!2024年10月一名飯店董事長林姓女特助,前往公司嘉義分部出差時,竟大膽在職務出差單上私自加註「首相套房」房號,瞞天過海騙過櫃檯人員,與親友免費入住單日價值3萬5000元的奢華套房。飯店總部事後對帳查出異狀,將她開除提告。高雄地方法院考量林女犯後坦承悔過,且已與公司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獲對方同意給予自新機會,最終依詐欺罪判處林女拘役40日,緩刑2年。

檢方調查,林姓女子為某飯店的董事長特別助理,2024年10月間林女前往公司經營的嘉義分部出差時,擅自於其職務上所屬的出差簽核單中,加註首相套房房號,導致不知情的櫃檯人員誤以為該她已獲總部授權,讓她成功與親友免費入住,單日房價達新臺幣3萬5000元的首相套房。

飯店總部在事後核對帳目與住房紀錄時,察覺有異,經內部深入追查,才揭發林女竟是利用職務之便,擅自在出差單上非法加註字樣,隨即將其解雇,並告上法院。

法官指出,林女並非無謀生能力之人,卻因貪圖不法利益、法紀觀念淡薄,利用職務之便侵害公司財產權益,行為確實有所不當。但考量林女在審理期間終能坦承錯誤,展現悔意,且雙方已達成調解,林女已盡力彌補公司損失,被害公司也具狀表示不願再追究,並同意給予其緩刑機會。法院最終裁定,判處林女拘役40日,緩刑2年,至於林女詐得的3萬5000元住宿費,因已包含在和解賠償範圍內,依法不再另行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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