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收賄護航業者、詐領助理費,北院今一審宣判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圖/記者劉松霖攝)
記者林梵墨/綜合報導-2026-04-14 10:32:20
前綠委陳歐珀涉收賄護航業者、詐領助理費,歷經近8個月審理,台北地院今(14日)一審宣判,認定其犯《貪污治罪條例》相關罪行,判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其妻徐慧諭則因涉詐領助理費及公益侵占,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調查指出,陳歐珀於立委任內,長期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不當利益,並透過職權推動《商港法》等法案,協助業者爭取利益,前後7年多共收賄約463萬元。此外,他自2012年至2022年間,另涉以浮報方式詐領助理費約411萬元,不法所得合計達874萬餘元。
案情發展過程中,檢廉先於去年6月搜索並聲押陳歐珀獲准,後續再查出其涉詐領助理費,進一步擴大偵辦。期間陳遭羈押禁見長達173天,直到同年11月,法院考量重要證人均已詰問完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施以電子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至於其妻徐慧諭,除被認定參與助理費詐領外,另被查出動用「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110萬元公益款項,用於支付保險費及住處電費,構成公益侵占罪。檢方雖未查得陳歐珀直接指示或實際挪用該筆款項的證據,因此此部分未對陳起訴。
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陳歐珀身為民意代表,卻利用職務之便收賄並詐領公款,嚴重損害公務員廉潔形象,依法從重量刑;徐慧諭則因涉案情節明確,同樣判處有期徒刑。檢方先前曾對陳求刑24年2月、對徐求刑8年8月,最終法院判決均低於求刑。
全案共起訴16人,部分涉案助理因坦承犯行且未取得犯罪所得,檢方建請給予緩刑,法院後續將依法審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