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 NTE)中,目標是我國開放切片馬鈴薯發芽或腐爛可進口,受到外界質疑。衛福部食藥署今(17)日澄清,若發現有腐敗、龍葵鹼含量超標等違反衛生標準,「即應整顆丟棄」。
針對外界質疑輸入馬鈴薯的食用安全,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第53點所提及的馬鈴薯,是以「整顆」進口,因此若有發現腐爛、發霉、發芽的情況,進到加工廠前,就會整顆汰除,而非僅是切掉。
許朝凱指出,考量馬鈴薯中的龍葵鹼等天然配醣生物鹼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原本就已訂有「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無論是否有肉眼可見芽眼或芽體,其總配醣生物鹼含量上限為200ppm(百萬分之一濃度)。
許朝凱表示,只要在邊境上發現龍葵鹼超標會判定不合格。而近3年的進口馬鈴薯以美、澳為主,全數檢驗合格。
食藥署表示,進口馬鈴薯應符合農業部「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及「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才可輸入台灣供加工及食用。也會持續與農業部密切合作,於邊境查驗及後市場抽驗,確認馬鈴薯是否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