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草屯鎮李姓老農,前年代表草屯鎮農會參加全國稻米達人選拔,勇奪非香米組金牌,獲農業部和草屯鎮農會頒發60萬元獎勵金,沒想到這筆比賽獎金被納入所得計算,勞保局通知超出老農津貼排富門檻,老農津貼停發一年,一口氣損失10萬元津貼,讓他錯愕「到底是獎勵還是懲罰?」未來誰還敢參加比賽。
立委馬文君今(21)日陪這名倒楣的老農民李啟元開記者會,他為了參加比賽投入大量心力,從田間管理、栽培技術到品質全面提升,改善台梗9號米的口感與風味,2024年代表南投縣參加台灣稻米達人選拔,在激烈的全國競爭奪下冠軍榮耀。
李啟元說,要拿全國冠軍相當困難,一生可能只有一次。得獎後農業部頒發30萬元獎金,草屯鎮農會也頒30萬元獎金。不料這60萬元獎金被列入「非農業所得」,已達老農津貼非農業所得每年50萬元以上的排富條款,導致68歲的他今年無法領到每月8110元的津貼,全年恐損失約10萬元。
馬文君指出,政府設置農業競賽與獎勵制度的原意,是鼓勵農民精進技術,帶動整體農業發展。比賽獎金卻與老農津貼排富條款產生衝突,顯然違背政策初衷,若農民擔心影響津貼不敢參賽,政府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政策目標恐將大打折扣,農業部應該正視制度矛盾,研議彌補老農所受的損失,並通盤檢討制度。但農業部處理的方式,竟是要求農民提出2年前比賽成本和必要費用的相關單據,作為農業收入扣除依據。但要求一個老人家臨時回溯、整理相關單據,實務上困難重重,讓人質疑主管機關解決問題的誠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