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始末一次看!陳尚潔遭判2年 「保證人責任」引社工界怒火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姐妹凌虐致死,全台各地家長曾發起「終結兒虐、陪你長大」護兒、集會遊行。(NOWNEWS資料照/記者吳翊緁攝)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2026-04-22 10:00:00
震驚社會的「剴剴案」在2023年底爆發,年僅1歲多男童剴剴在2023年12月間疑似遭到劉姓保母姊妹虐待,最終送醫仍不治。經過相驗,剴剴從頭到腳都是傷痕,後續出現營養不良、肺炎感染等。而當時剴剴案的負責社工是兒福聯盟的陳尚潔,後續也被起訴,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部分獲判無罪;劉姓保母則是二審判處無期徒刑及18年重刑。

出養轉介到托育 關鍵歷程曝光

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在本月16日經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過失致死2年、偽造文書無罪,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111年剴剴生母向社會局申請出養、並由社會局正式轉介兒福聯盟立案出養。

後續剴剴在周姓保母的家中托育,到了112年法院裁定監護權轉至外婆,並由兒福聯盟進行出養程序,但因無法繼續由周姓保母照顧,剴剴轉由保母劉彩萱照顧,當時時間點落在112年9月。

陳尚潔在9月25日首次前往訪視,發現剴剴額頭有大塊瘀青,劉彩萱告知是在公園跌倒。10月23日是陳尚潔第2次訪視;接著到了11月19、20日,劉彩萱表示剴剴「因磨牙嚴重」導致掉牙,當時也是陳尚潔的第3次訪視。

▲台北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剴剴案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NOWNEWS資料照/記者劉松霖攝)
送醫通報兒虐 案件進入司法調查

12月時,曾約訪劉彩萱,但因其表達家中有病童,改以LINE回報。直到12月24日剴剴送至萬芳醫院急診,醫師通報兒虐。

而113年初,檢方依凌虐致死、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劉姓保母姊妹,案件進入刑事審判;3月因剴剴家屬友人及殯葬業者在網路公開相關資訊,引起全國關注。同時,檢調也將兒盟社工陳尚潔轉列被告;並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

到114年4月起,台北地方法院開始審理劉姓保母姊妹,同年5月13日一審判決,劉彩萱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8年。

今年1月台北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並裁定延長羈押;案件仍可向最高法院上訴。4月16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陳尚潔,過失致死罪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

剴剴案後續爭議多 社工帶回遭上銬引爆怒火

整起判決及事件爭議中,受到矚目的包括113年搜索兒福聯盟辦公室,並持拘票帶回陳尚潔時,將她上銬移送台北地檢署,甚至露出,引發各界議論。更讓社工團體不滿,前往衛福部抗議。

另外,風暴的中心「兒福聯盟」對於整起案件也提出相關改善計畫,強調對於收出養流程的精進、社工督導機制改善、社工兒少保護風險敏感度的培訓等。衛福部也在事發後暫停其收出養。

陳尚潔一審社工遭判2年 社工界喊:保證人地位仍要討論

如今,第一線社工的一審判決遭依過失致死判2年有期徒刑,社工界直指,法院認為案件為實質家外安置,陳尚潔有自願承擔保護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但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認為,「家外安置」是經過法院裁定,或透過契約的方式將監護權及照顧義務轉置於國家,故此案件不屬於「安置」性質,對於保證人地位,及作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論證,仍有討論之處。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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