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九甲埔農地去年(2025)爆發重金屬污染事件,驗出汞含量超過食用作物農地土壤的污染管制標準值,新竹地檢署展開追查,污染來源為聯工化學廠,共有負責人、課長、移工等4人涉案,並查出工廠排放管線已年久失修,卻只用塑膠袋包住破裂處,導致含有汞的廢水外流到灌溉水源,進而污染附近農地;檢察官認定4名被告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的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罪、《刑法》的放流毒物污染河川、土壤罪,於今日偵結起訴。
新竹地檢署與環保、警察機關建立的「檢警環聯合查緝小組通報資訊系統平台」,在2025年8月接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新竹市環保局等單位通報, 發現新竹市九甲埔農地遭重金屬汞污染,採樣送驗發現超過食用作物農地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值,竹檢隨即指派國土專組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協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新竹市環保局共組專案小組偵辦並查獲聯工化學廠股份有限公司陸姓負責人、製造部賴姓課長兼環保聯絡人、黃姓化學藥劑人員以及馬姓外籍移工等4人。
檢方調查,聯工公司設有廢水處理設備,並領有水污染防治相關許可,主要從事酸、鹼性化學藥品之調配、稀釋、混合及分裝作業;客戶返還空瓶罐時常夾帶其他公司使用後、未清洗且可能殘留化學藥劑之瓶罐。4名被告明知聯工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不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竟為維持業務關係,由陸姓負責人指示員工將瓶罐分類處理:破損者敲碎後交由回收業者處理,殘留毒化物者退回來源公司,殘留鹽酸、硫酸等一般化學藥劑者倒入廢水處理設施,殘留酯類、油類者倒入廢液桶槽,可再利用的瓶罐則由清洗、去標籤、烘乾後再供填裝藥劑使用,不可再利用者則集中存放於倉庫或空地,但這些行為都屬於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
依據起訴書,聯工公司員工在廠內鍋爐區附近清洗容器,清洗廢水原應經由排放管線導入廢水處理設施,4名被告明知該清洗槽鄰近灌溉水源,清洗廢水可能含有汞等有害物質,應妥善維護排放管線,竟未善盡維護責任,致排放管線因長期使用而斷裂。賴姓課長於接獲老闆回報後仍未更換管線,僅以塑膠袋包裹破裂處暫時處置,因而使含汞的清洗廢水外流至灌溉水源,污染鄰近農地土壤。經環保機關採樣檢測,灌溉水源底泥及周邊多筆農地土壤均驗出超過管制標準之汞濃度,嗣後稽查時,亦在聯工公司廢水處理設施、鄰近灌溉水源底泥及廠內雨水溝底泥中檢出汞成分超標。
檢察官進一步發現,負責化學藥劑回收桶墊片清洗及桶身擦拭作業的黃姓員工,明知廢水可能含有化學物質殘留,應倒入通往廢水處理設備之排放口處理,卻在2025年8月11日到9月1日期間,擅自將廢水倒入逕流廢水管線排放口水溝,而非廢水處理設備的排放口,使廢水流入雨水收集槽,以此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曾派人稽查聯工公司,在廢水處理設施驗出11.9ppm汞濃度,並在鄰近的灌溉水源底泥測得56.1ppm汞濃度,又查到水管斷裂以塑膠袋包裹的情形。2025年9月16日警方持搜索票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往聯工公司搜索稽查,在雨水溝(消防栓旁)底泥處驗得超標的22.4ppm汞濃度;2025年9月17日、18日,新竹市環保局前往鄰近聯工公司的化工廠採樣土壤檢驗,並於鄰近聯工公司溝渠處採得60.9mg/kg汞成分,經警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而確認本案犯案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