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到半年竟收15個月房屋稅單!稅務局揭關鍵真相:最長16個月

▲有民眾明明2月初才買房,按照房屋稅課稅期間,頂多才持有5個月房子,卻要繳交15個月的房屋稅。(圖/記者徐銘穗攝)
記者張家瑋/綜合報導-2026-04-26 15:36:24
5月報稅季!除了綜合所得稅之外,名下有房的民眾還有房屋稅要繳交,就有一位剛買房的民眾發現,自己在2月初才購買、完成過戶一間新成屋,算到房屋稅課稅期間的6月底,才持有這間房子5個月,收到房屋稅稅單,卻發現自己要繳交15個月的房屋稅,疑惑怎麼會這麼多?對此,雲林縣稅務局解答了。

收房屋稅單超震驚 竟要繳15個月

近日一位民眾收到2026年期的房屋稅繳稅單,卻發現自己明明今年2月才有房,稅單上的課稅月數竟然高達15個月,相當疑惑怎麼會課這麼多個月?雲林縣稅務局指出,這是因為房屋稅2024年7月1日開始,課稅方式從「按月」,改為「按年」課徵。

而且每年房屋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在每年2月最後一天,所以3月1日到6月30日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都會併入下一年度房屋稅課徵,而且下一年度的房屋持有人將成為納稅義務人,房屋稅課徵期間是前一年7月1日到當年6月30日,所以會讓房屋稅最長有機會被收到16個月,也就是12個月加上3到6月的4個月。

▲房屋稅納稅基準日是每年2月底,因此所以3月1日到6月30日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都會併入下一年度房屋稅課徵。(示意圖/永慶房屋提供)
納稅基準日前買房 需繳交房屋稅

以這位民眾的案例來算,該民眾購買的房屋從2025年4月開始課徵房屋稅,所以2025年4月到6月的房屋稅,會併到2026年一起課徵,而該民眾在今年2月28日前已經完成過戶,因此被認定為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所以該民眾要繳交2025年4月到2026年6月底、共15個月的房屋稅。

雲林縣稅務局也提醒,房屋買賣雙方可在契約中約定,雙方按比例負擔房屋稅,不過這是房屋買賣雙方的私權行為,無法要求稅捐機關變更納稅義務人,當年期的房屋稅還是會以2月底的房屋稅籍資料,決定納稅義務人是哪一位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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